社科网首页|论坛|人文社区|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传播研究

 

工具性的“虚拟社区”:对同志人群互联网生活经验的探索式研究

作者: 李红涛 发布时间:2010-09-27 14:50:00 来源:

内容摘要:本文借用扎根理论的取径与深度访谈的研究方法,着力从同志人群的面向考察他们在互联网空间中的社会互动与交往活动,探讨边缘人群如何以一种于他们有益的方式将互联网整合到日常生活体验之中。在隐喻意义上,我们将互联网视为信息蓄水池、匿名约会地与意见的自由广场,相应地,它为同性恋群体提供了获得相关信息、与其他人建立社会联系并表达自身与群体诉求的替代性传播渠道。论文的主体部分,从“身份揭露”“交往与亲密关系”、“无聊的互联网”等三个方面探讨这一传播渠道对同性恋人群的意义。我们发现,在身份发现与揭露的“信息接触”与“群体认同”过程中,互联网作为一种“触媒”,与其他社会实践相结合,提供了自我认识的信息,同时亦提供某种程度的社会支持。在寻求建立社会联系方面,通过互联网寻找伙伴与亲密关系,构成了同志人群互联网活动的核心,但由于信任等问题的存在,互联网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只被当作线下关系的起点。概而言之,同志人群对互联网的使用多数停留于“利用信息”或“寻找伙伴”这样的工具层次,与之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在互联网空间中展开的媒介体验催生出该群体对互联网的“无聊感”,这种态度一方面来自于个体对网络空间中同志人群互动关系的判断,另一方面则与他们对于处在特定社会情境中的整个同志人群的一般认识与态度有关。

  一、引言

  过去数年间,通过各种方式,比如防艾宣传、新闻事件(多为负面)、立法提案等,同志[1]人群主动或者被动地在主流公共论述中慢慢浮现出来。不过,尽管根据学者估计,中国大陆目前的同性恋者是一个人数在3000万至4000万左右(宋元,2004;钟雪冰、刘凝哲,2006)的庞大人群,但绝大多数同志生活在公众视野之外。与主流群体相比,同志人群等社会少数群体或亚文化群体往往拥有较少的机会在公共话语系统中表达自身。特别是在中国,同性恋仍然是一种文化与社会禁忌,无论是社会公共空间还是大众传播媒介,在满足同志人群“获得相关信息”、“与同志群体建立社会联系”及“表达自身与群体诉求”的“传播权利”方面,存在很大的缺失。在此情境之下,互联网这种新的媒介形态可能为同志人群提供替代性的传播渠道。

  本文使用扎根理论(Grounded Theory)( Corbin & Strauss, 1990; Strauss & Corbin, 1998)的研究方法,着力从同志人群的面向考察他们与互联网相关的日常生活体验。本文的研究资料主要来自对7位同志个体的半结构性的(semi-structured)深度访谈。7位深访对象有4位通过网络甄选,其它3位则是通过人际渠道认识。人口特征方面,6位男性、1位女性,6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位中学毕业。地域分布方面,6位来自中国内地(1位从内地赴港读书),1位是香港居民。访谈围绕下述问题展开,他们通常参与何种在线行为?最初在何种情境下、如何接触互联网?在网络空间中建立社会联系的方式与经历为何?通过互联网他们是否以及如何满足工具性的需求,如交朋友或者寻求伙伴?在互联网活动获得何种情感、认同等需要的满足?如何评价自己和他人的互联网活动及互联网对同志人群的影响?访谈幷非意在获得标准答案,而是希望由被访对象的讲述了解他们在互联网空间中的社会互动与交往活动的丰富“体验”与感受。访谈之后,我们针对访谈记录进行逐行的编码(line-by-line coding),将互联网活动初步分类。之后针对这些浮现中的主题对访谈记录进行焦点编码(focus coding),使得同志人群的网络生活经验按“身份揭露”“交往与亲密关系”、“无聊的互联网”等主题集聚在一起,幷与互联网的“信息蓄水池”“同志人群聚集地” 等角色对应起来,由此建立起研究的基本框架。

  借助这样的研究方法,我们希望获致一种主体性的视野,而传播研究中的“使用与满足”理论则提供了符应这种视角的理论资源。“使用与满足”理论是传播领域中“受众中心”(audience-centered)的重要范式,被广泛援用于研究大众传播受众、理解媒介对个体之功能,它试图从受众的心理与行为等角度,检视个体对媒介形态与内容选择的缘由和他们从媒介使用中所期待与获得的满足。(Blumler & Katz, 1974; Rosengren, Wenner, & Palmgreen, 1985; Swanson, 1987)这一理论的核心宣称,正如Katz等人在他们对之前研究的综合文章中所述,“人们的需要有其社会的或心理的来源,这些需要会产生对大众媒介或者其他渠道的期望,导向分化的媒介接触模式,幷导致需要的满足和其他(非预期的)后果” (Katz, Blumler & Gurevitch, 1974)。

  众多传播学者借助使用与满足理论研究人们的媒介使用行为幷对受众需要和媒介满足给出分类。著名传播学者McQuail即建立了包含四个方面内容的媒介需要与满足的“类型学”,分别是,信息、个人身份、整合与社会互动和娱乐 (1987:73)。互联网的迅速崛起,为使用与满足理论提供了新的研究领域幷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这一理论的表述。与其他传统的媒介形态(报纸、电视)相比,互联网的“互动性”要求使用者的高度参与和“有意识地”消费,这正与使用与满足理论的“主动受众”的假设相契合。正因为此,很多研究者借用这一理论检视网民网络活动的心理与行为层面,藉以发掘出这些行为背后的使用动机(Korgaonkar, Wolin ,1999; Papacharissi, Rubin, 2000; LaRose, Mastro, and Eastin, 2001)。Norris and Jones (1998) 将网民划分为四类,分别是:“研究者”、“消费者”、“表达者”和“聚会动物”。Korgaonkar and Wolin (1999) 认为网络使用者的动机包括七个方面,即逃避现实、交易安全与隐私、信息、互动控制、社会化、非交易性隐私及经济动机等。这一研究显示,人们使用互联网,不仅是为了搜索信息,亦是为了寻找娱乐和逃避。其他研究者划分的动机类别(category)与此大同小异,如Papacharissi and Rubin (2000)概括的互联网使用的五个首要动机是:人际用途、消遣、信息寻求、便利与娱乐。

  既往的“使用与满足”路径的研究,多采取调查的方法,让被访者依可能的备选项“自我报告”(self-report),受众的媒介行为因此被分解到有关需要和满足的“类型学”之中。而我们认为,个体的媒介使用行为应该是与个体紧密结合的“体验”,本研究借助Grounded Theory的方法,即是希望对这种媒介体验进行完整的把握。因此,从该理论出发,本文的目的幷不在于清理幷建立同志人群互联网活动的“需要与满足”的类型学,或者对某些假设进行验证,而是将其视为一个“视角”(perspective)和方向(orientation),从而跳脱简单而片断化的“分类”去检视同志人群在虚拟空间中的“交往”与“表达”,探讨这一社会主流之外的边缘人群如何以一种于他们有益的方式将互联网整合到他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幷试图理解这种替代性的传播渠道对于这一特定人群的意义。

  二、接触互联网

  1990年代中期以后,特别是过去几年,互联网在中国迅速成长,幷越过了扩散(diffusion)过程的飞跃点(taking off point) (Rogers, 2003; Zhu & He, 2002)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半年一度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2006年12月,中国的网民总数为1亿3700万人,互联网的普及率为10.5%, 从2000年到2006年,网民数量增长了446.7% 。

  互联网在中国大陆势如破竹般扩散开来的十余年间,也正是同志人群通过各种方式在国人视野中浮现出来的过程,这二者构成了同志人群接触互联网的社会情境。在我们的深访对象中,多数都是在过去几年中初次接触互联网:

  我是2000年从中关村买的(电脑)。(case 6,男,在港读书)

  上大学之后,第一年(2004)的后半个学期,因为当时有电脑了嘛,所以就去浏览了一些信息。(case 1, 男,珠海,大三学生)

  这些接触经验之中,已经包含了某些对网络的使用动机与行为方面的信息。在具体进入这些主题之前,我们先对同志人群接触互联网的一般情况进行简短的讨论。 尽管学界对同志人群的人口数量有着大致的估计,却对其人口构成所知甚少,因此亦很难断言这一群体接触互联网的情况。这里,我们做以下两个方面简单的推断。一方面,互联网在同志人群中的普及率应该远高于全体人口。与一般人口相比,同志人群的文化水平[2]、经济水平及城市居民[3]、男性[4]、年轻人口比例都应该更高,而根据CNNIC报告,这类人群往往都拥有更高的互联网普及率。以城市人口为例,他们有更多的机会(经济能力、互联网基础设施、传播技能)接触互联网,根据2006年7月的CNNIC报告,城镇的互联网普及率为18.9%, 而农村只有3%,二者相差悬殊。

  另一方面,幷非每个同志人群中的个体都拥有平等的机会接触互联网,他们之间亦存在“数码沟”(digital divide)(NTIA, 1995, 1998, 2000, 2001; Norris, 2001; 祝建华,2001; Bonfadelli, 2002; Cooper, 2003)。根据CNNIC的半年度报告,网民中的主导群体是高学历者、男性、年轻人。在这三个人群中,大专以上者,其互联网普及率为91.5%,18-24岁的年轻人口,普及率为37.2%,只有性别之间的普及率差异越来越小。由于在网络接近的机会和障碍方面,同志人群与全体人口类似,因此,可以想见高学历的年轻同志一定拥有更多的机会接触互联网。

  我们亦可通过对网络同志站点的粗略观察对同志人群接触互联网的情况作一反观。90年代末,国内同志网仅有十余家,但到2002年已激增至300多家。据中文论坛门户网站ChinaBBS.com统计,全国较有影响的同性恋者网络论坛超过50个,地方性、区域性的站点更是不可胜数,如果再加上聊天室、OICQ等网络交流方式,可以大致推断,网络社区的实际数量和同志网民的人数都相当庞大可观。(钟雪冰、刘凝哲,2006)

  此外,一个不能够忽视的结构性因素是互联网的管制环境。在中国互联网协会2004年发布的《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中,即包括了“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他性变态行为,以及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这一表述蕴含两层意味,一是“描绘同性恋性行为”可能被视为“淫秽信息”,二是虽然在之前的2001年,同性恋即被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由此实现了同性恋的非病理化,但在这一规范中,“同性恋性行为”仍被视为“性变态”之一种。基于此,在近年的网络扫黄运动中,一些同志网站“伤亡惨重”,被当成淫秽网站清剿 (宋元,2004)。

  三、互联网:替代性传播渠道

  在现实社会中,无论是社会活动场所还是传统大众传播媒介中,同性恋人群都缺乏现实的沟通与表达渠道,我们试图从“传播权利”的角度,对这种沟通渠道的匮乏和互联网可能发挥的替代性作用作简短讨论。

  诚如学者所论,在一个成熟、理性的现代社会中,“如果我们预设‘传播权’的存在,那就是意谓着有一个平等的个人要求听见别人、也被别人听见。现代大众媒体已经挪用甚至几乎独占了大量公共传播的通道,这虽然是事实,但幷未因而减轻这个宣称的力量。”(McQuail,1997:96)这里我们取“传播渠道”比较宽泛的意义,将他与同志人群多样化的传播实践结合起来,指向如下三个方面,分别是:获得相关信息的渠道、与同志群体建立社会联系的渠道和表达自身与群体诉求的渠道。

  由于同性恋在中国社会中仍被视为一种禁忌,相关信息在公共知识与话语系统(教育、大众媒体)中只能偶尔以只鳞片爪的形式出现,或者甚至完全付之阙如。与此紧密相关的一个问题,是他们通过大众媒介表达自身的机会。James Curran认为,真正的“媒体多样性”,意味着“各个独立分离的社会群体都有机会从他们自己的角度,来定义他们的利益,而且能够在公共领域中推广这些看法”(James Curran,1997)。现实情况是,同志作为边缘文化群体,只能隐没在由主流群体和大众媒体主导的“敞开”、“遮蔽”与“扭曲”的宏大的论述之下,既不能主动地、积极地通过媒体发出声音,无法控制媒体中生产和流通的有关他们的形象,亦无法左右攸关他们的切实利益的公共讨论的方向。

  对于建立社会联系,特别是建立交往与情感关系的渠道而言,同志人群能够享有的选择亦相当有限。正如被访对象所言,

  因为你们在现实社会里,可以直接认识别人,我们在现实社会中的圈子限制,有时候没有办法。(case 1,男,珠海)

  即使是“同志酒吧”这样的在一般的刻板印象中充满“浪漫想象”的同志人群集会“飞地”,在某些被访对象看来,也没有那么理想:

  像酒吧的话,这两年多里,可能去了三四次吧。因为偶尔去酒吧可能没有什么收获的。其实你们经常在电视上看,或者小说里写的,在酒吧里相互搭讪,眉来眼去的就在一起了什么的,看起来挺容易的,其实这种情况很少的。(case 1,男,珠海)

  认识什么。酒吧去认识朋友啊,做什么,去那里认识朋友做什么?(case 2,男,浙江丽水)

  而且,有一些为我们所忽视的现实因素,可能也限制了同志人群对于此类现实社会交往渠道的选择,比如经济能力:

  酒吧的消费很高,我还没有收入,承受不起。(case 6,男,在港读书)

  这种现实传播渠道的匮乏,可能对某些同志个体产生很大的影响。本研究的深访对象case 2[5]在现实中没有渠道接触同志,所以尽管他自称小学三年级起就有同志倾向,但直到去年,才通过互联网认识了第一个,也是现在的男朋友,中间隔了十多年的时间,

  去年才知道网上有这种……就是有人在网上找这些……以前就是不知道嘛,然后现实中的,又不可能,是吧?(case 2,男,浙江丽水)

  对于如上三个方面的现实的传播渠道的匮乏,互联网之所以可以扮演替代性的传播渠道之角色,乃源于它的媒介特性与管治方式。互联网可以被视为一种混合型的媒介形态,World Wide Web可以被视为大众传播媒介,BBS展现了某种程度的互动的群体传播特征,而聊天室和OICQ等,则可被视为“人际传播”,这使得它的不同部分可能发挥不同的作用,幷满足受众/参与者的不同心理与行为需求。我们可以以隐喻的方式将互联网提供的替代性传播渠道分为三个部分:信息蓄水池、匿名约会地与意见的自由广场。

  “信息”方面,以“超链接”(Super-link)为最根本的文本特征的互联网是各类信息的“蓄水池”,在其中大概聚集着最为丰富、庞杂而多元的有关“同性恋”的信息。同时由于个体在网络中书写的可能性和异于传统媒体生产的“把关”与管治方式,互联网一定程度上为同志人群提供了自由表达的空间。

  交往渠道方面,有学者即指出,聊天室可能作为现实社会中的酒吧等场所的替代物(Shaw, 1997, cited in Burke, 2000)。由于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它成为同志人群的聚集地。本研究的被访对象,几乎无一例外都将互联网视为重要的“约会地”,

  如果要找的话,我基本都是通过网络。……可能我们的接触方式就是网络,因为我们没有其它的方式。(case 1,男,珠海)

  现在主要的途径就是通过网站……最常用,可以算是唯一吧,唯一一个途径,因为我没办法走出网络去把自己……标签化,(贴着)这个标签在大街上走。(Case 4,男,深圳)

  那肯定嘛。谁不是通过网上(认识朋友)啊?(case 2,男,浙江丽水)

  这三个方面的“隐喻”,构成了对同志人群互联网活动的经验进行论述的基点与框架。值得注意的是,上面有关替代性的论述,幷不代表我们对互联网保持完全乐观的态度。同时,互联网的这几种替代性角色,幷非都在同志群体的日常生活中占有同等比重,其间最重要的,仍然是互联网“工具性”(提供信息、提供寻找朋友与伙伴的机会)的层面,而非“自由表达”、构建“虚拟社群”或提供“社会支持”之类更为情感性、认同性的影响,对此,我们将会在后文逐渐论及。

  四、互联网与身份揭露

  有关同性恋的信息在公共话语体系中的严重匮乏状态,使得同志个体与互联网的最初接触,为他们开了一扇窗,提供了进入同志状态或圈子的门径,亦提供了以同志身份的培育为目标的“成人社会化”(adult socialization)(Mortimer,Simmons, 1978)的一种途径,正如一位被访对象所述,

  我是2000年从中关村买的(电脑)…… 我会看一些图片和录像,主要是学习,和寻找快感。(case 6,男,在港读书)

  有研究者即指出,处于身份揭露过程的同性或者双性恋者可能从虚拟的同志社区中受益。Plummer认为同志身份的暴露一般经历三个阶段:向自己暴露、向同性恋世界暴露与向外部世界暴露 (Plummer, 1981) 。依Tikkanen and Ross的评述,第一个阶段是最困难的,因为它必须在没有任何支持的情况下独立完成。我们有理由假定网络同志世界可能会充当同性恋者身份认定过程第一阶段的支持。他们可以借由互联网建立起与同志亚文化和其他同性恋者的最初接触。因特网由此可能对身份暴露过程产生影响,或者说,在将自己的性倾向向真实生活揭露出来之前,同性恋者可以在安全且匿名的虚拟世界中“出柜”。(Tikkanen, Ross, 2000)

  本研究所得支持幷拓展了如上的推断。我们发现,与互联网发生关联的身份发现过程,可能包含两个层面,一个是信息接触过程,一个是群体认同过程,它们不一定截然分开,但指向身份发现过程的核心要素。而这两个方面,正与互联网作为“信息蓄水池”(information tank)和“同志人群聚集地”(cluster of gay people)的角色紧密相关。

  如前节所述,互联网承载着海量的有关“同性恋”的信息,那些尚未明确自身性取向的个体,通过有意无意地接触、搜索此类信息,将有可能理解“同志”的“意谓”,幷通过与“同志”特征进行比较,诱发出或者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取向。下面引述的深访对象的经验,即生动地展现了这一过程:

  (大学)第一年的后半个学期,因为当时有电脑了嘛,所以就去浏览了一些信息。在浏览这些信息的时候,你以前不知道的,但浏览的时候,就会回忆以前,在高中的时候,自己暗恋的一些人,回忆那些经历,就觉得好像,怎么样呢,就觉得自己是有这样一种趋向的。(case 1,男,珠海)

  有一次是网络、上网,我不记得是哪个网址,反正就无意中就发现了,就是找到了这么一个板块儿。……我不记得是论坛还是什么,反正是网络。然后那个时候其实就已经很明确了,因为那个上面会有一些个人自己的一些情况的一些描述,然后看了之后,其实就已经可以确定。……接触网络以后我就已经很肯定了----就对同性会更有兴趣。(case 3,男,广州)

  认识到自己可能的性取向,幷不代表着他们会接受或者承认自己的“同志”身份,两者之间还有着相当的距离,由于各种顾虑,很多人可能就此将这种取向隐藏起来。互联网作为“同志人群的聚集地”,则创造了越过这一距离的可能。纵然在现实社会中有数千万同性恋者,但他们散落在茫茫人海之中,是一个非常小的比例[6],彼此好像孤立的原子。但他们通过一些比较集中的站点,比如那些比较著名的同志门户网站,就会形成同志人群的聚集,幷使个体置身于同志群体的包围之中:

  因为你知道这种群体也可能是很分散的,而通过网络的话它可以连成一片。(case 3,男,广州)

  浸淫于虚拟的“同志人群”之中,为个体提供了独特的心理体验,正如下面的引述,

  因为网络我知道,这个群体是不止我一个,没有那种孤单感。(case 4,男,深圳)

  买电脑那年(2000年),我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同性恋网站,终于感到找到“组织”,回到“家”了在这里,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随便说,无所顾忌,因为不记名嘛。(case 6,男,在港读书)

  这种体验使正处于身份揭露过程的个体意识到,他幷不是一个“异类”。相反,有很多人跟他一样,这种心理体验,可能帮助他们克服来自自我或他人的可能压力和对被“孤立”、被视为“异类”的恐惧,进而接受或强化自己的身份。

  在这个意义上,网络,特别是同志聚集的站点(论坛、聊天室、门户网站)具有了萌芽的“虚拟社区”特性,幷为同志人群,特别是正处于身份犹豫状态的个体,提供了某种程度的“社会支持”(peer support)。不过,这种“社会支持”似乎止步于“身份发现”过程,而不一定向前推展。对此,我们将在后文进行讨论。

  不过,上面的论述幷不是说同志人群的身份发现,都是借助网络一蹴而就。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身份认定的过程可能经过长期的酝酿:

  这个不是一瞬间就觉得你是了,或者一瞬间就觉得你不是了。它有一个长期的过程嘛,其实你是有一个长期的癖好,有一天你会发现,应该是这样的哦。(case 1, 男,珠海)

  另一方面,多种社会实践,比如与异性的交往经历或者同辈朋友圈对自己身份的接受等,相互影响纠缠,共同形塑了身份发现的过程:

  交往当中有浏览过这个网页,浏览这个网页的时候,那个时候的话还是在(和女朋友)交往啊,但是这个时候已经开始慢慢地,就已经,已经觉得自己可能更喜欢的是同性。(case 3,男,广州)

  你想在青春期的时候,它势必会如果外面有一道光照进来,你就会顺着光去走下去,然后看见一整片光芒。……这个光芒来自于…首先我,因为网络……再一个可能就是周遭很好的那种straight的朋友,他们的接受。唉,我觉得突然一下子不会觉得那么地惶恐。(case 4,男,深圳)

  因此,在身份发现过程中,互联网往往要在与其他社会实践的互动过程中发挥影响,它所扮演的角色,乃是通过作为“信息蓄水池”和“同志人群聚集地”,成为同志人群身份发现与接受的“触媒”(accelerant)。

  五、从网上到网下:互联网中的交往与信任

  对于已经接受自己身份的同志而言,互联网则提供了一个“约会地”使他们可以在安全匿名的情境下寻找朋友或者性伙伴。通过互联网寻找伙伴幷建立在线和离线的亲密关系,占据了很多同志个体互联网活动的核心位置。一项针对台湾学术界同志人群互联网使用的调查发现,互联网在同志群体的“社会互动”实践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这方面,使用互联网的最主要原因是,“与有类似兴趣的人交朋友”和“结识其他同志”(Yang, 2000)。而另外一个针对中国大陆同性恋聊天室的个案研究则认为,网络聊天是目标单一而明确的“寻伴活动”(林倩文,2006)。

  我们的深访亦发现,“寻找朋友”是同志人群接触互联网的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动机。下面两位被访者的经验为此提供了说明:

  (通过网络)你现在有更广泛的一个、更宽的一个渠道去认识和你是同一类的那些人……它起到的一个最、它最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让你可以认识更多的朋友。……它最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把你的交友的这种途径给它扩展了,扩展到了一个非常非常宽,一个非常非常宽广的一个地步。 (case 3,男,广州)

  有时候看到几个加我的就聊下天啊,但是发觉跟他们聊天,有些人真的是,和你聊天就是,很那个……然后就不想聊下去了,然后就没有讲的了。(case 5,男,深圳)

  Case 5所讲述的经验,正从侧面显示出,多数同志个体以“寻友”作为聊天的唯一目的,而case 5可能希望追求一种更为丰富的交流与互动体验,所以出现期待的落差。此外,即便是看贴回帖等“非交友”式的网络活动,也可能以交往为目的,显示出同志人群的互联网活动以“交友”为核心,

  比如在“朋友别哭”(男同志站点)上,我就留言啊。申请了一个用户名,然后看到别人写的东西,我就给他写封信啊,慢慢聊,如果有什么兴趣,大家就看能不能交往。(case 1,男,珠海)

  交友成为同志人群网络活动的核心,也成为某些访问对象心目中用于衡量网络“新手”“老手”的标准。深访对象case 2自认是“新手”,刚开始在QQ上聊天时就让我推荐“有没有好的找G的网了”,我问他,朋友别哭不是很好吗,他说,不好,那上面交友的多是多,但“他们有的多有过好几个BF,那里面的都(是)高手”,他不想找这样的高手。

  由于在聊天室中的“群聊”或者借助各种聊天工具(MSN, OICQ等)的“私聊”都有着“寻找朋友/伙伴”等比较功利性的直接目的,网络中的聊天,也往往采取“单刀直入”的模式,不会拐弯抹角,而是迅速而直接地询问自己需要的信息。本文作者最初通过聊天工具初步甄选、征集可能的访问对象,在尚未向对方说明本意的最初几分钟里,他们即会很快地抛出如下问题:

  你很壮哦,是吗?你不是175/70吗?有照片吗?你有照片吗?可以发给我吗?(case 1,男,珠海)

  你多高多大,多重?多大,多重呢?(case 2,男,浙江丽水)

  And, your status? any? body height? body weight? And role? and any? (原文为英文;男,澳门,内地在澳读研;未访问)

  而在问及深访对象case 2生活中最大的困难时,他说其中一个是“自己不帅没有人要”。他说即使是在网络聊天中,这一点也很容易被发现,继而对方就对自己不再感兴趣:

  (在网上聊天)要照片,视频看一下,没感觉。……但是别人在摄像头里面看到你,不就不行了嘛。

  通过互联网建立起来的情感关系,如果得以延续,总要经历一个从网上到网下的过程。诚如学者所言,在同志社区之内,互联网被越来越多地用于结识他人或者安排社会事件。不过,互联网最为广泛的应用仍是作为线下关系的不同起点 (Hardey, 2002)。或者如果我们从“生活体验”的角度来说,互联网已经变成同志人群生活的一个部分,无所谓在线(online)与离线(offline),两者纠缠在一起,体现了亲密关系建立过程中的来回跳跃。因为线上经验总是与线下活动发生某种程度的勾连(Jones, 1999, cited in Mehra, Merkel & Peterson, 2004),正如下面的讲述所显示的:

  在网上认识之后,还是要到生活中接触,才知道这个人到底适不适合你,能不能做朋友,只有在真实社会中才能发现,才能了解。(case 1, 男,珠海)

  网络的优势没有什么,它无非就是能让你在一个相对安全的情况下去试探性地走出第一步。而当这第一步迈出之后,其实就没有任何的优势了。(case 4,男,深圳)

  对通过网络寻求伙伴的同志来说,到现实社会中见面,几乎是必须的一个步骤,而这种从网上到网下的过程,往往裹挟着复杂的或者不愉快的经历,与此相关的网络空间中“身份”的建构与“信任”的建立,值得在此简短讨论。

  网络空间中的“身份”与“信任”二者实在是同一个问题之两面。关于互联网的一般观点认为,“在虚拟社群无实体的世界中,身份问题同样暧昧不明。现实世界中我们习以为常的那些有关个性与社会角色的基本暗示,在网络空间中消失殆尽了”(Donath, 1999)从“社群”的角度来看,互联网虽然可以因将个体、组织和知识联结起来,而被视为“社会网络”(social network),网络空间因为抽离了很多现实的社会联系,而缺少相应的信息与资源去对社群中的个体施加规范和社会控制(Wellman et al, 1996; Smith & Kollock, 1999; Wellman, 2001) 。部分被访对象亦认为,通过网络中的互动,很难真正了解一个人:

  它带来的弊端,因为人太杂,而且开始有网络的话,你根本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网络聊天……一旦、一旦大家不是面对面地坐着,就会有更多的伪装。……就说你想通过网络来了解一个人的话我觉得很难,非常困难。(case 3,男,广州)

  不是非常信赖(网络中的交往方式),但它是唯一的途径。……有时候即便你遇到一些你觉得可以去交往的人,但是他们的状态是,也是非常的缥缈的。(case 4,男,深圳)

  在网上的时候,很多时候还是会担心(对方说假话)……要给自己留点余地,因为你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样儿的。(case 1,男,珠海)

  这或许也是他们在网络聊天中非常积极使用“视频”的原因,他们起码可以对对方的“外貌”与身体特征有所了解,但即便如此,很多身份的伪装和刻意的欺骗还是难以识别出来。当如此建立起来的交往进入线下阶段,可能就会遭遇如下的情形:

  开始我觉得在网上干嘛还可以,现实中就不怎么样了。……因为经历过几次嘛。有的说没老婆,然后有的说没朋友,有的说只有一个人,你一来他有好几个。什么还有老婆小孩,呵。……见面就知道啦。然后,他开头没有讲,然后,走的时候他就说,我有好几个朋友,什么的。(case 2,男,浙江丽水)

  在国内的时候,在网上认识一个,见面以后发现被骗了,那个人不是同性恋,从那以后我就没在网上找过朋友。(case 6,男,在港读书)

  深访对象case 1向我们描述了他对那些声称只是“玩玩而已”的人采取的一种恶作剧方式:

  如果在网上跟他接触,如果觉得他只是想玩玩而已的话,我就会对他恶作剧。……我就跟他聊嘛,然后聊的时候就探测他喜欢的是哪种人,了解到他喜欢的那种人的所有的特征和类型,然后就去假装一种,你知道吗,就是他喜欢的那个人的那些特征。慢慢地让他喜欢上你,让他最后,就是觉得不能再玩下去,就是舍不得放弃你那种感觉。就这样子恶作剧喽。(case 1,男,珠海)

  上述经验既展现了网络空间中人际互动的不确定性,亦显示出这种交往带有部分的“游戏”性质,幷在某种程度上预示出下节将要讨论的同志人群对互联网“爱厌交织”的复杂情绪与感受。

  六、结语:无聊的互联网?

  我们在前面提到,互联网因其媒介形态和管治方式而可能面向同志人群三个方面的“传播权利”——获得相关信息、与同志群体建立社会联系和表达自身与群体诉求——充当替代性的传播渠道。在身份揭露过程中,互联网所扮演的“信息蓄水池”和“同志人群聚集地”等角色,使它成为同志人群身份发现与接受的“触媒”(accelerant)。互联网上的人群聚集和匿名的交流情境,也使它在同志人群寻找朋友与伙伴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这两个方面,互联网都显示出萌芽性质的“虚拟社群”意义,如在身份揭露过程中网络所提供的“群体支持”与网络社区中的“互动”,如果沿着这两个方面推进,互联网似乎应该可以在同志个体的“表达”与群体利益的凝聚方面有所作为。既有的某些研究也认为,互联网不仅扮演“寻友地”(cruising area)这一工具性的角色(Shaw, 1997; Parks, 1996),对于很多同志而言,互联网已经成为连接彼此、创造社区联系的重要来源,这些联系有助于个体形成自我身份、给与面向敌视的主导文化的庇护幷提供支持与理解(Burke, 2000)。换句话说,从这些文献来看,同志人群对互联网的使用形成了一个从“工具”到更为高阶的“虚拟社区”的连续光谱。

  不过,从我们的深度访谈来看,同志人群对互联网的使用仍然多数停留于“利用信息”或“寻找伙伴”这样的工具层次,而远未上升到情感层次或群体性的认同与社会支持层次。他们很少提及对互联网的其他使用方式,不仅如此,在整体感受上,反而很多同志个体认为互联网很无聊:

  我又不是天天上的,我现在没意思了。……我不想上网了,烦嘛。(case 2,男,浙江丽水)

  (从网络上)我觉得我得不到什么。我觉得网络很无聊。网络交友我本来也不多,就觉得网络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但是没有它不行,我对网络没有什么特别,没有什么特别要,要褒奖它,也没有什么要贬损它的地方,就这么个东西吧。(case 3,男,广州)

  而就在case 2不断地重复“没意思”的时候,他还不断向我询问其他可以找到“GAY”(同志)的网站。上面的感受生动地反映出一种“又爱又厌”的矛盾心理。在这里,我们感兴趣的问题是,这种无聊感从何而来?它与互联网的影响停留于工具层次有什么样的关系?

  从深访对象的描述来看,这种无聊感一方面来自于对网络中同志关系的态度与判断:

  在网络中建立的关系,一般是建立的速度也很快,瓦解的速度也很快吧。(case 1,男,珠海)

  从来没有(在网上找过)……网上都是骗人的。(case 7,女,香港)

  (这些聊天室或者网站) 特别烂,我觉得。……(想玩玩而已的)很多的嘛。比如说在上面说的,下来之后玩过,他也不找你了,你也不找他了。(case 2,男,浙江丽水)

  (网上的交际关系) 很乱。尤其是我觉得越来越乱。……衍生出那个非常让人,非常让人不放心的,非常让人反感的这样一种,很滥的关系,非常不负责任的关系。它只是一时的满足,所以整个环境,现在整个环境越来越,越来越不纯粹,越来越…不知道该怎么说,很滥很乱。(case 3,男,广州)

  另一方面则与对同志人群的认识有关,

  像同志之间,很多时候不会像你们那样一对一对,有可能会泛滥的。可能跟这个(在网上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样儿的)也有关系,因为很多人只是玩玩而已。(case 1,男,珠海)

  很多都是,唉,就像这个啊,一夜情一样。……没有什么真情的,都是这样子,没意思咯。(case 2,男,浙江丽水)

  不喜欢,圈内很乱,我不喜欢那个环境。她们大多都抽烟,至少我认识的都是这样的。(case 7,女,香港)

  这种认识可能来源于同志个体的亲身体验(如我们之前在网上交往部分讨论的) ,但亦有可能是对于公共话语系统中流通的刻板印象的复述,后一种情况中,同志人群其实是在某种程度上接受幷内化了流行的刻板印象[7]。不过,不管怎样,对网络及现实环境中同志人群交往关系的判断,应和、强化或者推动了绝大多数同志个体的“孤立”状态,他们宁愿选择保持个体状态,一方面,他们不是“活跃分子”,很少参与到所谓的集体活动之中,由此衍生出的则是不愿与同志群体认同的趋向:

  这种在线的同志聚会,珠海是时兴打羽毛球,深圳是打排球,广州是杀人游戏。……不过这种网上聚会我没参加过。(case 1,男,珠海)

  我涉足这个、这个圈子很浅很浅,因为我不想别人那样会去那个gay bar,或者是去那个大家组织的那个户外活动,然后频繁地进入聊天室,然后会加入什么组啊那些东西,都没有。(case 3,男,广州)

  我不想把自己归到哪个群体当中。……就是不想被……整个给群体化……我参加那样一个东西,别人会给你贴标签……这种群体当中可能“八卦”的成分比较多,我不想成为一个被谈论的对象。(case 4,男,深圳)

  基于这种认识与判断,也就不难想象为什么同志人群会对互联网保持着一种“又爱又厌”的态度,一方面,现实社会的种种限制,使得互联网成为他们“接触信息”和“寻找伙伴”的替代性传播渠道,但这幷不意味着互联网是完美无缺的理想传播渠道。不过,这种互联网活动衍生出来的“无聊感”幷不能完全归于互联网,其复杂之处就在于,它与同志人群的交往状态和整个社会情境紧密勾连在一起。在这样一个探索性的研究中,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勾勒出作为同志人群日常生活一个断面的互联网活动的粗略线索,它所激发出来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探讨与开掘。(作者简介:李红涛为香港城市大学媒体与传播系博士候选人)

  

  注释:

  
[1] 在本文中我们以“同志”或“同志人群”来指代个体或群体的“同性恋者”,一方面,是因为正如一些学者所言(张北川主张用“同性爱”代之),“同性恋”一词在中国负载着某些“污名”;另一方面,源自香港的“同志”一词,在内地同性恋人群中,有着极高的认同度,既然本文是建基于反映这一人群视角的深度访谈资料,取“同志”一词,就更能符应这一视角。

  [2] 我们没有整个同志人群的文化水平分布的数据。不过根据一项小范围的调查报告,文化程度部分,本科及以上占63.8%,大专及以上占89.7% (钟雪冰、刘凝哲,2006)。不过这个结果可能高于整体比例,因为该调查是针对北京市的女同性恋人群。

  [3] 文化、社群与大众媒介的多元,使城市人口有更多机会接触相关信息与人群,也有更多机会发现与表现身份。

  [4] 据张北川估算,大陆15岁至65岁的同性恋人数约在3000万,其中男性2000万,女性1000万。(宋元,2004)

  [5] 男,23岁,初中毕业。老家湖北武汉,去年到浙江打工。

  [6] 百分之二、三的绝对数比例幷不算太小,不过多数的中国同性恋者都幷没有向外部世界公开他们的身份,换言之,大量的同志个体居于“潜流”状态,不为他人所知,这更强化了他们彼此之间在现实社会的“孤立”状态。

  [7] 当被问及对于那些负面的消息,比如说“同志之间感情不稳定,乱啊”之类的新闻如何看待时,深访对象case 5说,“我也会担心这个问题……我 (把同志之间的感情)想象得很美好,但是看到那些报道的话感觉也不是那么美好,而且很痛苦啊”。这段讲述即清晰地显示出,被访对象的感知受到来自大众传媒的影响。

  

  引用文献:

  Blumler, J. G., Katz, E. (Ed.) The Uses of Mass Communications: Current Perspectives on Gratifications Research, Beverly Hills, CA: Sage.

  Bonfadelli H., 2002, The Internet and knowledge gaps: A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Europe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17 (1).

  Burke, Susan K. (2000) : In Search of Lesbian Community in an Electronic World, Cyberpsychology & Behavior, Volume 3, Number 4.

  Cooper, J., 2003, Gender and Computers: Understanding the Digital Divide, Mahwah, NJ: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Corbin, J. M. & Strauss, A. (1990): Grounded Theory Research: Procedures, Canons, and Evaluative Criteria, Qualitative Sociology, 13:1.

  Donath, Judith S. (1999): Identity and Deception in the Virtual Community, in Marc Smith and Peter Kollock (eds.) Communities in Cyberspace. London: Routledge

  Hardey, Michael (2002): Life beyond the Screen: Embodiment and Identity through the Internet, The Sociological Review, pp.570-585.

  Katz, E., Blumler, J.G. and Gurevitch, M. (1974), Utilization of mass communication by the individual, in: J. G. Blumler and E. Katz (Ed.) The Uses of Mass

  Communications: Current Perspectives on Gratifications Research, Beverly Hills, CA: Sage, pp. 19-32.

  Korgaonkar, Pradeep K., and Lori D. Wolin (1999), “A Multivariate Analysis of Web Usage,” Journal of Advertising Research,39 (2), 53–68.

  LaRose, Robert, Dana Mastro, and Matthew S. Eastin (2001), “Understanding Internet Usage: A Social-Cognitive Approach to Uses and Gratifications,” Social Science Computer Review, 19 (4), 395–413.

  McQuail, D. (1987), Mass Communication Theory: An Introduction, 2nd ed.,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Mehra, Bharat, Merkel, Cecelia & Peterson, Ann (2004): The Internet for Empowerment of Minority and Marginalized Users, New Media & Society, Vol6 (6), pp. 781–802.

  Mortimer J.T. & Simmons R. G., 1978, Adult socialization.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4, pp. 421-454.

  Norris, P., & Jones, P. (1998). Virtual democracy. Harvard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ess/Politics,3(2), 1–4.

  Norris, P., 2001, Digital Divide: Civic Engagement, Information Poverty, and the Internet Worldwid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NTIA, 1998, Falling through the Net II: New Data on the Digital Divide, available:

  http://www.ntia.doc.gov/ntiahome/net2/ (consulted 18 November 2006)

  NTIA, 1999, Falling through the Net: Defining the Digital Divide, available:

  http://www.ntia.doc.gov/ntiahome/fttn99/contents.html. (consulted 18 November 2006)

  NTIA, 2000, Falling through the Net: Toward Digital Inclusion, a report on American’s Access to Technology Tools. Available: http://www.tciai.org/Falling.htm. (consulted 18 November 2006)

  Papacharissi, Zizi, and Alan M. Rubin (2000), “Predictors of Internet Use,” Journal of Broadcasting and Electronic Media,44 (2), 175–196.

  Parks, M.R. (1996). Making friends in cyberspace,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45 (1): 80-97.

  Plummer, K. (1981). Going gay: Identities, life cycles and lifestyles in the gay male world. In: Hart, J., & Richardson, D., (eds.)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homosexuality. London: Routledge, pp. 93–110.

  Rogers, E. M. (2003): Diffusion of Innovations (5th Edition), Free Press.

  Rosengren, K. E., Wenner, L., & Palmgreen, P. (Eds.). (1985). Media gratifications research: Current perspectives. Beverly Hills, CA: Sage.

  Smith, Marc, Shaw, D.F. (1997). Gay men and computer communication: a discourse of sex and identity in cyberspace, In: Jones, S.G., (Ed.) Virtual Culture: Identity and Communication in Cybersociety.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Strauss, A. & Corbin, J., 1998, Basics of Qualitative Research: Techniques and Procedures for Developing Grounded Theory (second edition), Thousand Oaks: Sage Publications.

  Kollock, Peter (eds.) (1999) Communities in Cyberspace. London: Routledge

  Swanson, D. L. (1987). Gratification seeking, media exposure, and audience interpretations: Some directions for research. Journal of Broadcasting & Electronic Media, 31, 237–254.

  Tikkanen Ronny, Ross Michael W., 2000, Looking for Sexual Compatibility: Experiences among Swedish Men in Visiting Internet Gay Chat Rooms, Cyberpsychology & Behavior, Volume 3, Number 4.

  Wellman, Barry, Salaff, Janet et al (1996): Computer Networks as Social Networks: Collaborative Work, Telework, and Virtual Community,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22. pp.213-238.

  Wellman, Barry (2001): Computer Networks as Social Networks, Science, 293: 5537.

  Yang, Chung-Chuan (2000): The Use of the Internet among Academic Gay Communities in Taiwan: an Exploratory Study,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 Society, 3:2, pp. 153-172.

  Zhu Jianhua & He Zhou, 2002, Perceived Characteristics, Perceived Needs, and Perceived Popularity: Adoption and Use of Internet in China, Communication Research, Vol. 29 No. 4, August 2002, pp 466-495.

  CNNIC(2000-2006):《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6年11月15日下载自http://www.cnnic.net.cn/index/0E/00/11/index.htm.

  Denis McQuail(1997):《符合公众利益的大众媒体:迈向媒体表现规范的架构》,载《大众媒介与社会》,James Curran, Michael Gurevitch主编,徐泳絮、唐维敏等译,台北:五南。

  James Curran(1997):《大众媒介与民主》,唐维敏译,载《大众媒介与社会》,James Curran, Michael Gurevitch主编,徐泳絮、唐维敏等译,台北:五南。

  林倩文 (2006):《同性恋聊天室:现象及其背后——关于酷儿的网络使用的个案研究》,2007年4月15日下载自:http://media.people.com.cn/GB/40606/4777132.html.

  宋元 (2004):《大陆4000万同性恋生存调查》,《凤凰周刊》第27期(总160期)

  钟雪冰、刘凝哲(2006):《走近中国同志专题系列·中国“同志”3000万》,《文汇报》(香港)12月1日。

  祝建华,2001,<数码沟指数之操作定义和初步检验>,载于吴信训、王军、林爱君主编, 《走向21世纪的新闻传播学研究》, 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203-211。

  (本文为摘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