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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所主要科研成果(论文)简介

发布时间:2010-09-10 来源:新闻所综合办公室

2000年:

喻权域(研究员):《中华文明的回顾与前瞻》(22千字),载于《国史研究参阅资料》(46),当代中国研究办公室,2000年9月。

  
本文是作者在1997年俄罗斯联邦科学院举办的“国际汉学家大会”上提交宣读的论文。本文对中华文明作了简明扼要的回顾,指出中华传统文明是“多样性的统一”,将孔孟儒家学说与中华传统文明等同的看法是片面的。“兼收并蓄、求同存异”是中华文明的基本思想。中华文明历经5000年而不衰,是因为它既能保持和发展自己的主体,又能从别的民族文化中选择、吸取其优秀部分,选择的标准是:合乎人性、合乎理性。论文指出,中华文明与马克思主义有许多联接点和相通之处。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中华文明,既保存了中国传统文明中的优秀部分,又增加了新的内容,吸取了世界各国各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成为“吸收了马克思主义基本思想的中华文明”。展望21世纪,论文反驳了“文明冲突论”、“全盘西化”、“新儒家取代西方文明”等观点,对新世纪中华文明的哲学、宇宙观、世界观、宗教观、价值观等作了科学的前瞻。

2001年:

明安香(研究员):《美国新闻自由历史性沉沦的里程碑——科索沃战争一周年回顾》,荣获2001年度“中国新闻奖”论文一等奖,获奖时间2001年9月。

  
论文回顾历史,指出新闻自由概念的形成和实践在美国远不如某些美国政客、媒介精英鼓吹的那么悠久、牢固,而是一个缓慢、曲折的过程。越战报道和水门事件构成美国新闻自由沉沦的两个历史转折点。美国新闻自由的沉沦是从战时新闻管制开始的,它经历了格林纳达入侵、海湾战争、对南联盟的轰炸这样的三部曲。美国政府为了实现其全球战略,将“新闻自由”原则延伸应用于国际政治和新闻传播领域,相应提出了国际间的“新闻自由流动”原则,但在科索沃战争和对南联盟的轰炸中,该原则已经堕落到了国际新闻传播的专制主义。

陈力丹(研究员):《关于西部大发宣传的几个问题》,荣获2001年度“中国新闻奖”论文二等奖,获奖时间2001年9月。

  
论文就如何持久地、有计划地做好西部大开发的舆论宣传工作,从政策把握、宣传策略和宣传方式等诸方面进行探讨,提出对策性的建议:1.“大开发”是一个不能拆开来理解的词组: 2.大开发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3. 大开发尤其要强调软环境建设;4. 西部大开发各个话题宣传要注意的平衡问题,包括资源开发、人才资源、治理荒漠、人文资源、信息通道、各省区开发的宣传梯度、借鉴其他国家开发经验的宣传、总体宣传的平衡。

2003年:

尹韵公(研究员):《“喉舌”追考——<文心雕龙>之传播思想探讨》(12千字),载于《新闻与传播研究》2003年3期。

  
该文首次对“喉舌”概念进行了历史考察。根据史籍记载,喉舌作为专职信息发布者最早出现在舜帝时期,主要职能是代表帝王发布指令。在人类文明史上,我国在如此久远的年代就出现了喉舌这样的信息发布官,实属罕见。随着国家形态的逐渐完备和国家机构的逐渐规范,喉舌职能也逐渐扩大,成为国家机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信息大管家,具有政府权威的“意见领袖”。

  作为中国古代传播思想的喉舌观念,它成熟于魏晋南北朝时代。著名文学家刘勰古代喉舌观念的集大成者,他不但粗线条地搜寻出喉舌的发源和沿革,而且还理清了喉舌与帝王及其政府的关系,并首次对喉舌观念提出了系统而完整、深刻而独到的一系列见解。他认为:喉舌的主要传播形式是诏策,而诏策的“把关人”则是朝廷的尚书或中书。

  喉舌的职能变化,在中国古代社会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两汉以前,喉舌基本上属于内官,服务和服从于皇帝本人;至魏晋时期,喉舌从内廷走向外朝,成为国家机构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它发出的声音和信息,既代表皇帝,又代表朝廷;明代以后,喉舌职能进一步扩大,过去只强调对上负责,强调上情下达,而今还强调对下负责,强调下情上达,信息流通从上对下的单向渠道,改为既有上对下、也有下对上的双向渠道。充当喉舌的官阶,以往是尚书、中书之类的高官,居于权力中枢,而明以后,官阶下降,只是正三品。

  古代的喉舌观念同现代的喉舌观念确有不少近似之处,如它们都强调喉舌是一定阶级、一定社会集团或一定社会势力的代言人等等。

  该文发表后,《新华文摘》曾加以转载。

宋小卫(副研究员):《解读我国公民享用大众传播资源的宪法保障》(8千字),载于《北京理工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

  该篇论文认为,对大众传播资源的享有和使用,其价值,绝不仅仅体现为一种行为与人身的自由。事实上,它所体现和满足的人类需要,蕴涵了基本人权和多种宪法权利的利益诉求。我国宪法第35条关于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的规定,第41条有关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的规定,第46条第1款有关公民受教育权的规定和第2款国家培养青少年和儿童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规定,第47条有关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自由的规定等等,所有这些基本自由和权利的行使,都与公民能够利用的大众传播资源和实际享有的媒介消费权益有着密切的关系。作者指出,宪法之所以在其总纲中明示国家促进大众传播事业发展之责任,最主要的考虑,是因为新闻、出版等大众传播事业对于丰富和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具有明显的重要性。因此,宪法第22条有关国家发展大众传播事业的规定,意味着制宪者从确认责任主体的角度,为满足公民对大众传播资源的需要,创制了最具权威性的法律渊源与保障。作者认为,宪法第22条中规定的“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主要是对我国大众传播事业宗旨和政治方向的根本要求,而不是对大众传播资源享用者的身份要求和资格限制。事实上,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权成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大众传播资源的享用者。

宋小卫(副研究员):《试析媒介消费中的民事合同关系——兼论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保护媒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0千字),载于《新闻与传播研究》2003年第4期。

  
该篇论文详细阐述了我国媒介消费者与大众媒体产生或可能产生合同关系的3种媒介消费活动:1.有偿收视有线电视节目;2.订、购报纸;3.对大众媒体推销其产品、服务或者举办其他有奖活动的要约性广告作出承诺。文章指出,上述三类媒介消费,均会在大众媒体与媒介消费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合同关系,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邮政法》等法律中,都或多或少地含有调整和保护这类法律关系的规定。论文具体讨论了我国《合同法》第60条、第62条、第107条、第123条、第124条等条款在媒介消费讼解纠纷中的适用问题。作者指出,在实际的适用中,特别法仅仅是优于普通法而不是绝对排斥普通法,不是有了特别法的规定,普通法就绝对派不上用场了,有些特别法也可能存在空档或漏洞,这时候还需要回到普通法来找根据。例如报纸的购买者就报纸的质量问题提起诉讼,首先适用的应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第10条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但究竟如何确定一份报纸的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根据什么标准来判断出卖人应否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就此给出具体的裁判规则。这时候,就要回到《合同法》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中来找根据。

姜飞(助理研究员):《后殖民主义视野中的西方媒介》(8.3千字),载于《新闻与传播研究》2003年第1期。

  
传播学的研究需要从传播学自身的研究中走出来,把传播这一行为置放到文化发展的链条中去,在文化发展的大循环中观照传播。那么,新闻媒介在文化发展的生物圈中是个什么样的角色?新闻传播媒介究竟媒介了什么?是媒介中性论还是媒介帝国主义?该文首次从后殖民主义批评理论的角度对这些方面予以分析。

  全球化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世界变成了“地球村”,跨文化的传播几乎变成了人们的话语家园,成为思考和谈论很多问题的语境。但本文提出,进行跨文化对话和跨文化传播的研究,都需要意识到历史上的殖民主义在当今的延伸和新的表现形态,认为,后殖民时代是进行跨文化传播活动和研究的大语境。

孟威(助理研究员):《对我国报业集团核心竞争力的理解、鉴别和打造》(10千字),载于《新闻与传播评论》2003年11月。

  
论文从中国报业集团发展的分析角度,较早、较系统地阐述和论证了报业核心竞争力的内涵与区别特征。针对报业集团建设和实践中的现象,集中归纳并澄清几种模糊认识。论文认为,当前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亟待引起人们的重视:1、对资金、技术资源、产品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鉴别与认识;2、对相对差异性和绝对差异性竞争能力的鉴别和认识;3、对社会导向及市场导向核心价值观的鉴别与认识;4、对协同多样化和随即多样化核心战略的鉴别与认识;5、对个人才能和团队优势的鉴别和认识。

  论文对南方日报等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实务进行了具体、深入的分析,紧扣报业实践,提出现实打造核心竞争力的原则和方式。论文认为,应该遵循受众价值原则、个性化原则、延展性原则,从识别核心专长入手,有意识的发掘核心竞争力;应该强化资源的整合能力,塑造核心竞争力;应该以维护和创新为支点,持续和提升竞争力。

  论文曾提交报业经济和报业集团发展国际研讨会,并应邀作为大会主题演讲内容,引起学界和业界的关注。

2004年:

尹韵公(研究员):《论邓小平新闻思想的历史方位》(7千字),载于《新闻与传播研究》2004年3期。

  
    邓小平新闻思想是邓小平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历史方位在于:它有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新闻思想的历史留痕,更主要有它立足于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事业新时期伟大实践的创新认识和独特贡献,如关于坚持宣传四项基本原则为主线的党性原则、关于坚持党的报刊要成为全国安定团结的思想上的中心、关于坚持精神产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等新闻思想。邓小平为新时期新闻宣传工作所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而正确的指示和判断,是我们必须坚持和遵循的原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闻工作的伟大指南。

      本篇系中央七部委召开的“邓小平生平和思想研讨会”入选论文。

李斯颐(副研究员):《传播与人的现代化研究:源流、认识及评价》(18千字),《新闻与传播研究》2004年第一期。

  
    1985年以来,我国新闻传播学界对大众传播与人的现代化关系问题,开展过一系列大型实证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也设立过多项课题。但是从学科发展来看,本文认为还应当在理论和研究框架、方法上有所改进。

  作者认为,传播学界由于理论准备不足,在理论源流上至多溯及勒纳、英格尔斯、施拉姆等人,照搬他们的结论和方法,因而无法发现母体理论的先天缺陷,只能在个别指标体系上做些浅表层次的微调,不仅难以创新,而且舛误连连。有鉴于此,文章对从社会学创立以来的相关理论和学说进行了梳理,并且勾画出了这项研究的学科谱系图,特别是它与发展研究之间的渊源关系。同时,文章还对晚清以来我国本土学术资源中的相关思想进行了探寻。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在理论和框架上,这项研究对经典现代化理论应采取扬弃的态度,多借鉴“新现代化理论”、发展社会学、文化学以及社会心理学本土化研究等学科的最新成果;在技术层面上,需要立足国情,在一些具体测量指标上改进指标体系的设计。

姜飞(助理研究员):《跨文化传播的后殖民语境》(3千字),《新闻与传播研究》2004年第1期。

  
跨文化传播学的研究我们可以归结为两个分支。从跨文化传播学研究本身来看,其研究对象就是文化与传播的关系。其一,强调文化对国际传播的影响,从文化殖民主义时代到当前的后殖民时代,研究者注意到文化帝国主义的问题。包括萨义德、汤林森等;其二,强调传播对文化的影响,从文化殖民主义时代到当前的后殖民时代,研究者注意到媒介帝国主义的问题,早期可以追溯到葛兰西的话语霸权理论、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分析、马尔库塞的单面人理论、本雅明的机器复制时代的分析以及马特拉关于世界传播与文化霸权的分析、马克•波斯特对第二媒介时代对人类意识形态进行殖民的分析等等,揭示了媒介对人类意识形态进行彻底改造、殖民的历程。从跨文化传播学作为一个学科产生并被承认的历史来看,具有深厚的殖民主义背景的文化人类学是跨文化传播学的渊源。将跨文化传播学置放到文化研究的大背景下,首先就需要对当前的后殖民语境进行分析和批判。

2005年:

尹韵公(研究员):《展示中国特色新闻学的理论魅力》(3千字),载于《人民日报》,2004年11月30日。

  
现实的需要对新闻学科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越是政治性强的学科,越是要强调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我国的经济、政治与社会生活中,新闻学的影响强大而广泛。因此,如何展示中国特色新闻学的理论魅力尤为重要。

  本文指出,展示中国特色新闻学的理论魅力就是要善于总结我国近20多年来的新闻实践,以正在发生的事情和正在遇到的问题为中心展开系统研究,不断为马克思主义新闻学理论的中国化增添新内容,从而使被教育者在坚定政治信念的同时,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

  本文在紧密联系现时代变化及其特征的基础上,指出我国新闻学研究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症下药,提出中国特色新闻理论与时俱进的发展思路,对我国新闻学研究的发展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尹韵公(研究员):《跨文化现象与中国文化》(2.5千字),载于《人民日报》,2005年5月13日。

  
本文就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文化的交流、碰撞与融合展开论述,并对不同文化相互碰撞、包容的历史和现实原因作了多维度的深层分析。指出,多年以来的传统文化发展成的以儒家文化为主、佛教文化与道教文化为辅的中国文化模式正受到西方文明思潮的挤压。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将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不断借鉴和吸收世界上一切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

  在当前跨文化传播现象成为社会热点的情形下,文章站在客观、理性的立场,对此情形作了深刻而全方位的论证,既排除了我们面对跨文化传播领域时的一些不必要的担忧,也指明了对待跨文化传播时的正确态度和正确做法,对现时代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尹韵公(研究员):《论邓小平新闻思想的历史方位 》(4千字),载于《中国新闻年鉴(2005卷)》,2005年11月。

  
作为时代的风云人物,邓小平遇到的问题、矛盾和任务是前所未有的,而邓小平应对这些问题、矛盾和任务时表现出的深刻思想内涵也是前所未有的。文章总结了邓小平对改革开放新格局的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方针:1、坚持以宣传四项基本原则为主线的党性原则;2、坚持党的报刊要成为全国安定团结的思想上的中心;3、坚持精神产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以上三点共同构架了邓小平新闻思想的历史方位。

  本文是中央召开的“邓小平生平和思想研讨会”入选论文,在如何更好、更全面地认识邓小平新闻思想的历史方位方面有极大的学术意义和价值。

唐绪军 (研究员):《中国报业集团:在探索中前进》(9千字),载于传媒蓝皮书《2004-2005: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2005年7月出版。

  
本论文主要描述我国报业集团的发展现状及发展动向。全文分为两部分:“报业集团的现状”和“报业集团的动向”。“报业集团的现状”以2003年底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与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编纂《中国传媒集团发展报告》过程中所获得的39家报业集团的统计资料作为分析依据,分“基本情况”、“经济状况”、“经营业绩”、“数据解读”和“集团体制下的全新运营”五个方面,较为全面地勾勒了我国报业集团发展的基本状况。

  本论文是传媒蓝皮书《2004-2005: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中的一篇,最大贡献在于首次以数据的形式,较为全面地描述了我国报业集团的总体规模与经济实力,对于准确地把握我国报业集团发展的阶段性、正确地认识我国报业集团改革发展的重点,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宋小卫(研究员):《保障未成年人更好地接近和享用大众传播——解读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6300字),载于《媒体与未成年人发展论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第3-11页。

  
作者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25条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0、31、32条的内容,就其立法旨意、适用条件及其相互关系阐述了作者的释读思路和意见。指出,解读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立法,不应忽略的一个背景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的前一年,我国政府代表签署了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而《儿童权利公约》第13条也对保障未成年人接近和享用大众传播资源的权益作了专门的规定。在我国目前的法制框架中,遵循和执行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主要是通过国内的有关法律——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法律来实现的。《儿童权利公约》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之间存在着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关系。实施和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同时也就是在中国贯彻和落实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一种重要行动。

王怡红(副研究员):《得一门而入—— 对话研究及其方法论指向》(9.6千字),载于《新闻与传播研究》,2005 年第1期。

  
对话研究的主要假设是,交往主体间的理解不会自然发生,需要不断地沟通与对话加以促进。人类传播的对话性具有创造、转换、建构交流意义和再生产的作用。因此,人类传播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如何通过对话达成人类之间的相互理解。

  从传播的角度思考人类交流的最高形式。 从归纳与分析当代对话研究的思想源起、历史发展与现实意义、对话研究的基本假设、概念的本质属性、方法论的指向、对话研究的主要内容、构成理论的主要概念之间的相互联系、对话研究的特质以及“ 和而不同”的中国对话方式等方面建构对话的理念和研究框架。

  对话的实践指导意义在于,当交流者面对思想文化差异和对立冲突时,持有对话交流策略的人不是主张对抗,不是强调对立,而是通过面对差异的沟通与理解,寻求发现思想创新的可能性。通过对话,合理地发展和保护人类思想文化中的多样性。对话交流的最终理想状态是,达成人类、思想与文化之间的“和而不同”。

2006年:

尹韵公(研究员):《舆论导向,至关重要》(8千字),载于《新闻战线》2006第10期。

  
该文指出,江泽民新闻思想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江泽民新闻思想与毛泽东、邓小平新闻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它是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的13年新闻实践基础上形成的。江泽民新闻思想深刻反映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怎样做好新闻工作的创造性思考,尤其是关于舆论导向的论述,全面、系统、丰富,充满了历史主动精神,集中体现了江泽民新闻思想的精华所在。以舆论导向为轴心框架而展开全方位延伸论述的江泽民新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新闻学理论的新成果,它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新闻学的中国化又有了新发展,显示出我们党对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和成熟性把握达到了一个新水平。认真学习江泽民新闻思想,对于我们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凝聚人心,统一力量,从而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舆论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尹韵公(研究员):《对非典时期新闻传播的再反思》(8千字),载于《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第4期。

  非典以后,许多专家学者都认为这一时期的新闻传播“媒体集体失语”,并且根子在于政府控制信息,压制不报等等。作者对上述观点提出商榷: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23条,疫情未经卫生部门允许,媒体是绝对不可以报道的;报了,则是违法的。因此,从疫情报道的法律程序看,卫生部门应当是责任的第一个环节。所谓媒体失语的主要原因在于,作为第一个环节的卫生部门出现了“故障”;2、由于SARS的复杂病因引发医学专家的意见争执,故而迟迟不能获得统一认识,是造成当时媒体处于无奈等待境地,无法履行依法报道职责即所谓的“集体失语与缺位”的真正原因;3、非典时期的新闻传播活动需要反思,但更需要科学地反思:(1)、正确对待新疫情;(2)、既要依法报道疫情公布,又要避免等待期间的媒体无法作为;(3)、正确认识SARS病原体确认过程中的失误;(4)、继续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机制;(5)、新闻传播学者要以严谨、认真、务实的态度来研究重大突发事件。

   

唐绪军(研究员):《2005年中国报业之关键词》(8千字),载于《中国报业》2005年12月第12期。

  该文密切跟踪我国报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对我国报业改革发展的最新进展作了条理化的归纳与总结,记录了我国报业这一年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大事件。作者通过对“改制”、“改版”、“整顿”、“联盟”、“发行核查”、“手机报纸”、“调整”、“规范”、“规定”和“拐点”等10个关键词加以解读和论述,认为改制虽然还处于试点阶段,但毕竟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大步;呼唤了多年的发行核查正在着手落实;持续了多年的发行恶性竞争也由政府出面、各级协会牵头予以制止;各家报纸为发展的需要,加大了对自身的调整,同时,也出现了联合发展的势头;违法、虚假广告得到了一定的控制;手机报纸的前后出现,说明报业对新生事物具有主动接纳的心态;报业广告经营额的下滑为报人们思考报业的今天和明天提供了一个契机。

  该文发表后被多家网站转载,如人民网、新浪网、传媒学术网、媒介消费网等,后收入《2006年: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崔保国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4月出版)、《中国新闻年鉴(2006)》(中国新闻年鉴社2006年10月出版)。

宋小卫(研究员):《博雅宋“撞击”报刊印刷字体》(4千字),载于《中国新闻出版报》2006年1月10日第3版。

  
该文从维护读者利益的角度,对国内报刊的“小字化”趋向提出了批评。该文作者对支持“小字化”的若干观点,如:“报社压缩了正文的字号,可以在不扩版的情况下增加发稿量,因而是符合读者利益的”;“读者对自身利益具有最好的判断。不论报纸的正文字号缩小到什么程度,只要报纸的发行量没下降,就说明广大读者对此是认可的” 等错误认识,逐一进行了解析和辩驳。该文首次检讨了国内在报刊字号的规范化管理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并对此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和对策:1、由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国内新闻出版界、眼科医学界、字体和平面设计领域的专业人士,对国内报刊字体、字号“无障碍阅读”的使用标准,进行科学的调研与测定,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相应的行业标准或规范;2、在每年的报刊编校质量评比项目中,增加一项“字号的适读性”指标,以此鼓励和督促出版者在物化精神产品的时候,多一些贴近读者的“爱眼意识”。

时统宇(研究员):《收视率导向批判——本质的追问》(15千字),载于《现代传播》2006年第2期。

  
该文认为,就最本质的意义而言,收视率是一种电视节目制作者用以向广告主介绍观众情况以便投放广告的商品,电视工业最本质的运作机制,是电视节目商品化最明显的表征。收视率导向背后所隐藏的是电视节目乃至这个文化的商品化。文化商品化是收视率的“基本内核”,而收视率导向的文化意图则源于收视率只是连接电视节目生产与受众消费的一个途径而已,因此,收视率只能从属于电视节目的生产,从受众消费需要之中衍生只是收视率带给人们的错觉。所以,商业逻辑置入文化领域,收视率掌控传媒文化,在这个过程中,文化同商品等同,公民同消费者混一,消费能力代替文化品位,受众的文化选择遭到了极大的限制。

  该文在国内学术界第一次从学理的角度对收视率导向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批判,引起较大反响。有论者在《现代传播》2006年第4期针对该文的观点进行了指名道姓的学术争鸣。

王怡红(副研究员):《关系传播理论的逻辑解释��兼论人际交流研究的主要对象问题》(8千字),载于《新闻与传播研究》2006年第1期。

  
该文认为,关系传播理论的主要功能在于,开创并发展了人际关系中的传 播研究,奠定了关系研究的主要形式和方向,确定了人际交流研究的主要对象。关系传播理论的主要指向是,交流者不需要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差异问题,需要的是创建一个新的思想假定,即接受差异,以差异为依据去认识关系中存在的同一性与差异性的永恒张力。对于理解人类传播的现实,关系传播理论比较合理地解释了人际交流中差异的张力与需要对话达成相互理解的交流现象。该文所探讨的是关系传播研究中的三个主要理论,如互动理论、辩证理论和对话理论对发生在交往中的相互联系、相互信赖、差异、冲突、对立的主要观点。作者认为,系统的范式是这些关系理论进行观察和推理的框架和依据。从关系传播理论的描述来看,人际关系中的传播或交往始终存在着对立的紧张关系。该文首次对关系传播的重要理论做系统的理解与分析,对我国建立和谐社会,理解与处理人际冲突具有积极意义。

杨瑞明(副研究员):《跨越数字鸿沟:美国的公共政策与公共利益》(7千字),载于《传播学研究:和谐与发展》论文集,新华出版社2006 年12月出版。

  
该文为作者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考察学习的研究成果之一。通过考察美国社会在跨越“数字鸿沟”过程中公共政策与公共利益的协调与冲突问题,以及缩小“数字鸿沟”的动因与策略,作者总结了美国社会跨越数字鸿沟战略对策与经验,对新技术是否带来了新的社会不平等抑或民主的危机、公共政策与措施应该如何解决新技术发展与公共利益的冲突等美国学术界热点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与分析,探究了美国社会应用传播新技术促进社会发展的机制及其效用并揭示了美国社会信息传播技术发展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相互作用。作者认同并强调的是:传播的公共政策的目标不仅仅在于缩小数字鸿沟本身,而是要促进社会平等与社会包容(Social Inclusion)的发展,即通过信息技术与社区、社会机制、社会文化等的整合而实现社会与人的和谐发展。论文系近年来我国传播研究领域较少涉足的有关公共政策的突破性研究之一,对于我国的传播政策的研究与制订,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与实践参考价值。

姜飞(副研究员):《从文化自卑到文化自觉到文化协商》(2.5千字),载于《南方周末》2006年9月14日第 D31 版。

  
该文提出,百多年来,中国的跨文化意识,从“文化自卑”,到“文化自觉”,再到“文化协商”,尚在转型之中,任重而道远。摆脱了文化自卑情结的中国,需要把“文化自觉”意识灌注到下一步行动当中。“跨文化”交往中,并非只有“被人跨”或“跨别人”这两个选择。在全球化背景下,东西方文化先是“文明的冲突”,而后“在冲突中对话”,进一步“在对话中协商”,最乐观的前景当然是“在协商中共进”。龙代表着中华先人对力量的理解和梦想。以龙为核心词构筑了阐释中国、阐释中国文化的一整套话语。

  文章9月14日发表后,《乌鲁木齐晚报》在9月21日以“不能自己砸自己的脚”予以部分转载。学说连线(http://www.xslx.com)在9月17日署名朱蓬蓬的文章“关于文化品位和文化品味”中作为支撑观点引用。文章被“新语丝文库”收录。网易论坛以“全球化进程中中国文化的结局令人忧”为题全文转载并有多条网友评论。该文在“cctv.com”中青论坛,新浪杂志,新闻写作网,文化动态网,布达佩斯俱乐部论坛,百度汉服吧引发热议。

孟威(副研究员):《网络谣言的盛行与防范》(3千字),载于《网络传播》2006年第10期。

  
该文以当时风行于网络并轰动全国的“高州事件”为分析个案,联系近年来盛行于网络的谣言现象,通过回溯事件经过,对比分析谣言和真相,探讨了网络谣言的新特点、形成与危害。该文结合我国网络发展管理实践,针对其现实、社会心理、传播途径等内外原因,从管理机制、媒介把关、法制建设、道德规范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治理和防范网络谣言的若干建议。

      人民网强国论坛针对该文作了专题嘉宾访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作了专题采访,新华网等多家媒体转载和播发,论文观点被多方引用。

殷乐(副研究员):《奇幻与世俗交织的新民间故事:韩剧的形态学分析》(9千字),载于《现代传播》,2006年第6期。

  
该文从韩国3大地面电视台近10年播出的电视剧中选取数十部剧集,通过对7个要素和2条主要叙事链的详细论述,对韩剧的形态结构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并对这些文本的形态结构的规律有所总结,对如何推进媒介社会的文化传承提出了新观点,为此类节目的实践和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该文在电视节目分析中运用了多学科的综合研究成果,如民俗学、童话学等,首次将普罗普形态学引入对电视剧形态的分析,首次在电视节目研究中提出“形态要素”、“叙事链”等概念,并与社会影响结合,为节目分析提供了一条崭新的途径。

张建珍(助理研究员):《偶像剧:身体的视觉消费——〈流星花园〉话语解读》(17千字),载于《媒介化社会:现状与趋势——2004中国传播学论坛文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出版。

  
该文认为,偶像剧是消费文化生产模式中的突出产品。但是,在当前的文化语境中,不同的观众和话语者面对这一消费性文本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误认。该文以台湾偶像剧《流星花园》为文本,分析了偶像剧作为一个消费性文本的特征,它本质上是一个以身体消费为特征的爱情神话;同时,围绕《流星花园》热播、禁播所引发的网上讨论,还形成了一个社会性文本,这一文本是主流话语和各种亚文化话语遭遇消费主义话语时原有话语标准模糊而导致的话语冲突。文中指出,社会性文本和电视文本一起,构成了借以阅读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景观或症候。该文采用的个案研究和宏观文化批评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目前大陆电视节目形态研究中是较为独特的。该文获中国传播学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

2007年:

尹韵公(研究员):《2000年以来新闻传播史研究的现状及其走势——以〈新闻与传播研究〉和〈新闻大学〉为例》(12千字),载于《新闻学论集》第19辑,2007年10月第一版。

  
该文对今后新闻传播史研究可能取得的重大突破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关于中国新闻传播的原始起点,作者提出了宏观的视角。大耳突目青铜面具是中华民族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信息传播图腾或信息崇拜神灵。把三星堆的这件面具作为中国新闻传播的原始起点具有一定的学术原创性。关于“封泥”在信息传播制度上的重大作用鲜有论述。作者认为,虽然简牍已成为遥远的过去,但从新闻传播史的研究角度看,人们不能遗忘、不可不注意到我们祖先在简牍信息传播时代的最聪明、最伟大的发明创造之一——封泥。新闻传播史研究还存在一些空白需要填充,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新闻传播史与“文革”时期的新闻传播史研究,这位以后的新闻传播史研究指明了继续开拓的方向。

尹韵公(研究员):《论网络文化》(4.5千字),载于《新闻与写作》,2007年5期。

  
该文充分透析了网络文化形态的同步性、参与性等特点,从文化的角度对网络的传播形态进行了深度分析。作者认为,所谓网络文化,是一种全新的文化表达形态。它以人类最新科技成果的互联网和手机为载体,依托发达而迅捷的信息传输系统,运用一定的语言符号、声响符号和视觉符号等,传播思想、文化、风俗民情,表达看法观点,渲泄情绪意识等等,以此进行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联系和友谊,共同垒筑起一种崭新的思想与文化的表达方式,形成一种崭新的文化风景。网络粉碎了各个不同文明的地域限制和时空隔断。在经济全球化浪潮和当代科技成果的强力推动下,网络限制性地把各个不同文明拉到了同一起跑线上。网络文化基本上是一种没有门槛、没有限制的文化交流与沟通,可以而且能够实现全民参与。在网络文化面前,实际上已经消灭了作家与看官的区别,消灭了临于上的传者与居于下的受者的差异,消灭了神气十足的记者编辑与渴求信息的读者观众的界限,大家都是平等的互动的文化参与者,没有身份和地位的高低之分。网络文化体现新人类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文化。网络文化的出现,似乎对以往所有的文化形态都发出了威胁性的呼叫。网络已把报纸、广播、期刊、电视、书籍、音像等所有的优点、长处和功能都集于一身而用之。

唐绪军(研究员):《报纸再下乡的途径与策略分析》(3千字),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7年5月31日 第3 版(期)。

  
该研究报告是中宣部下达的“对农新闻报道”专题调研项目,2006年11月报送中宣部,原报告6千余字。2007年5月3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摘要发表。

  该报告分析了上世纪80年代涉农报纸红火一时,而于90年代不断萎缩的原因;分析了党中央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部署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报纸再次下乡势成必然”的基本判断。针对已经变化了的客观形势,对做好报纸再下乡工作提出了“两个途径,七大策略”。“两个途径”,指的是,其一走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的路子,其二走发展农村文化产业的路子。“七大策略”,指的是,与第一种途径相配套的三项策略:其一中央政府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其二开展农村智力扶贫活动,其三降低涉农报纸的定价;与第二种途径相配套的四项策略:其一创新农民报纸的经营机制,其二降低创办县级报纸的条件,其三鼓励有条件的报业集团尝试办免费的农村报,其四分众出版精准定位。

  该研究报告的意义在于通过对涉农报纸生存环境变化的分析,提出了报纸再下乡的可操作性对策建议。其中部分内容被中宣部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所采纳。

  2007年4月中宣部组织联合调研组,就《人民日报》向村级党支部试点免费赠阅问题进行调研。此后,中央决定由中央财政出钱购买《人民日报》从2008年开始免费向西部12省区农村基层党支部发放。

宋小卫(研究员)、卜卫(研究员):《传播法规与政策中的社会性别意识分析》(9千字),载于《妇女与媒介——中国妇女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2月出版,第210-224页。

  
该文对中国内地现行传播法规与政策(1995-2005)中的“社会性别指涉”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分析,讨论了其中存在的社会性别意识缺失与女性权益保护不足等问题,并就如何改进与完善相关的法规与政策建设,提出了若干建议:一、在涉及传播内容的法规中,可以考虑在“禁止民族、宗教和地域歧视”等相关内容中增加“禁止性别歧视”的规定;二、在相关的法律中明示国家、社会和大众媒体对于妇女平等享用大众传播资源的应尽义务,在国家基本法律的层面,确认妇女对于大众传播资源基本需要的高度合理性,以便为后续法规、规章的制定设置法律阶位的基准规范和根据。三、吸收性别研究专家和妇女团体对有关政策法规进行社会性别分析,有关立法和政策修订中注意专家组成员的性别平衡,注意征询多个妇女团体和妇女/性别问题研究机构的意见。四、在符合言论与新闻出版自由原则的前提下,倡导媒体行业协会及媒体制定具有社会性别敏感的专业方针、自律守则等,以促进解决媒体中可能和现存的性别歧视的问题。

  该文从社会性别分析的视角,对我国内地的现行媒体法规与政策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与讨论,在此之前,国内尚未见有同类的研究专论。作者既是该论题的研究者同时也是媒体性别赋权的积极参与者,文中根据现存问题所提的建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卜卫(研究员):《媒介、性别与传播行动主义》(34000字),载于《妇女与媒介——中国妇女发展蓝皮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出版。

  
该文以传播行动主义概念和分析框架,描述和分析了中国1995年以来妇女NGOs促进性别平等信息流动的积极行动,以及面临的16项挑战和未来行动的方向。

  行动主义一般被定义为有组织的试图带来社会变化的行动。女权主义的行动主义与性别议题密切相关,如生殖权利、家庭暴力、产假、平等付酬、性骚扰、基于性别的暴力等。传播行动主义,即通过传播技术手段(包括大众媒介、新媒介和传统媒介)来推动社会运动与传播行动主义略有不同,媒介行动主义被定义为草根社会活动家推动替代性媒介(alternative media)的行动或实践。

  1995年以来,我国妇联组织、民间妇女组织和妇女活动家进行了多种媒介干预活动。十年来,最重要的行动可分为四类,即:(1)媒介监测运动及其倡导;(2)利用大众媒介进行倡导;(3)社会性别参与式培训;以及(4)发展妇女替代性媒介。这篇论文也比较了国际妇女运动中的“妇女媒介行动”的四种模式即政治-媒介(politics to media);媒介职业-政治(media profession to politics);倡导改变(advocate change agent);和妇女媒介企业(women’s media enterprises)与上述四类行动的异同。这四类传播行动的共同的重要目标是提高社会性别意识(或觉悟)及其敏感性。其理论来源为二十世纪30-60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传播学批判学派、文化研究和西方马克思主义。

姜飞(副研究员):《摆脱那喀索斯和风月宝鉴——从文化自觉到问题意识到新知识的生产》(5.7千字),载于《中国摄影家》,2007年3月,第3期。

  
作者认为,发生在中美摄影见面会上的文化冲突,似乎是摄影艺术圈落中事情。但将其置放到以美国为主导的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经济上走向世界后,中国的文化界面临中西文化价值观深度冲突时,爆发的普遍性的文化自觉的洪流中,此事件分明是以沧海之一粟,折射出文化价值观的问题。最主要的是,中美摄影见面会结束后,中国的摄影艺术家们将要带着各自的思索继续各自的艺术创作之旅,在迈出下一步之前,我们该由此有哪些启示是思想界关心和应该研究的问题。作者探讨了中国文化在走向世界的历程中,在跨文化意识上的深度转型问题。这种转型就是从文化自卑到文化自觉,再到文化协商对话理想状态的转型。该文提出,文化自觉的下一步是汤一介先生提出的问题意识,但单纯的问题意识需要一种以文化之间的平等协商,共存共荣为理想的新的知识的生产来补足。本文对知识生产和新知识的生产进行了文化界定,并认为作为新知识生产的跨文化传播理论是当下跨文化传播研究和实践的精神实质。

  该论文着重分析本成果理论上的突破与创新、对实践的指导意义。文章发表后,在摄影业界和学界有一定的反响,认为指出了中国摄影界存在问题的实质和方向,有“拐点上的思考”和“猫头鹰的精神”的评价。

孟威(副研究员):《网络文化走势与和谐社会人文精神的传播》(10千字),载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前沿报告》,社科文献出版社2007年3月出版。

  
该论文认为,作为一种技术现实,网络为现代生活提供了信息传播的新方法;作为一种文化现实,网络为文明的变迁与发展寻找着新的途径。网络传播让人们日益深刻地感受到多元文化信息场不断增强的辐射力,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发生着调试与改变。网络为文化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和生长点,成为影响和谐社会人文精神传播的新景观。

  当今社会,互联网对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影响与日俱增,也越来越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2007年被称为“网络文化年”,中共中央对于网络文化工作高度关注,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网络环境”,为我们深化了认识,指明了方向。这篇论文较早针对网络文化现象,理论联系实际,创见性地探讨和分析了这股新文化趋势的走向、解析其时代文化内涵、提出网络文化与人文精神契合与冲突的关系特征及网络文化在建设和谐文化、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价值。成果发表后,选题内容引起强烈关注,论文被业界、CNKI学术论文、文章和人民网、新华网等网络媒体广泛转载,引发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杨瑞明 (副研究员):《发展传播理论的演进及研究的主要问题》,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7年5月30日。

  
该论文通过梳理发展传播理论的学术演进轨迹,揭示了发展传播研究起源的社会历史条件与学术思想语境,阐述了从早期经验主义的发展传播理论,到伴随着现代化理论变迁转向对话和参与式的注重面向实践的发展传播研究,特别是分析概括了跨入新世纪以来,不断转向了更宽泛视野的发展传播研究领域关切的核心问题。

  跨入21世纪,发展传播研究领域关切的两个核心问题是:“传播与发展语境”及“传播发展制度如何介入或干预社会变迁”。

  该论文所阐释的有关70年代后发展传播理论中的“对话传播”研究,是以往未曾引起我国学者重视的西方发展传播研究中一个重要的研究范式。对传播与“发展”和“现代化”相关的发展传播学的理论的反思,以及探讨现今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发展传播研究领域的学术思潮与新趋势,对于我国传播学研究如何面向中国社会的发展和急剧的社会变迁,面向中国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与社会生活,回应社会转型中的种种发展传播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考视角与学术探索的维度。

张化冰(实习研究员):《1935年〈出版法〉修订始末之探讨》(9.1千字),载于《新闻与传播研究》2007 年1月第1期。

  
国民党政府颁布的《出版法》沿用了69年,其间经过数次修订。同对1937年《修正出版法》的关注程度相比,1935年国民党政府对该法的修订却被学界忽略。事实上,没有1935年的《修正出版法》,就没有1937年的《修正出版法》,这实际上是两次修订,一次“结果”。本文拟对这一长期以来被学界所忽略的事件,依托史料作一番探讨,以还原于历史的真相。

  国民党政府制订的20世纪30年代《出版法》是我国现代史上第一部新闻出版法,其间进行了两次重大修正。1935年《修正出版法》长期被忽略,通过翔实严谨的史料论证,挖掘出1935年国民党《出版法》修订的历史真相,可谓新闻史研究中的一个小小亮点,这对我国新闻法发展史的研究也是有意义和价值的。

2008年:

尹韵公(研究员):《2008年舆论热点之预测及其分析》(6.5千字),载于《现代传播》,2008年1期。

  
《2008年舆论热点之预测及其分析》对2008年将要出现和可能发生的舆论热点逐一作了预测和点评。该文指出,对于中国而言,2008年是多事之年,也是极为重要、非常关键的一年。该文指出,2008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十一届首次会议、2008年8月召开的第29届奥运会、2008年5月的台湾岛内大选结果、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2008年中国的周边环境以及国内动态等等,直接关乎中华民族的命运与前途,直接关乎国家的兴衰与存亡。面对这些我们无法回避的重大事件,新闻传媒如何全面、深入地报道好这些议题,从而保证中华民族的利益得到坚强守护,保证国家的各项事业能够顺利推进有重要意义。该文对于新闻媒体如何应对和报道这一系列重大事件,对于媒体的选择倾向、新闻技巧和报道艺术,比如重点关注什么议题、怎样关注议题、如何深入探讨议题等等作了必要的提醒和指导,有很强的警觉性和现实指导意义。值得一提的是,该文曾准确预测到西方反华势力将在北京奥运会前使坏招,还预测到西方和俄罗斯的矛盾冲突将在2008年有大的表现。

尹韵公(研究员):《论胡锦涛新闻思想的时代特征》(9.3千字),载于《新闻与传播研究》,2008年4期。

  
《论胡锦涛新闻思想的时代特征》是对胡锦涛总书记考察人民日报社时作的重要讲话的详细解读和深入分析。该文指出,胡锦涛新闻思想已经形成和逐渐成熟;胡锦涛新闻思想不仅丰富和充实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思想内容,而且还发展和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学的理论品质。胡锦涛新闻思想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总书记在考察人民日报时作的重要讲话既是开创新闻宣传工作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又是做好目前新闻宣传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政治性以及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该文深入分析了胡锦涛新闻思想形成和成熟的时代背景及其讲话中对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的“五个必须”,并深入剖析了胡锦涛新闻思想的创新之处以及“利误论”和“舆论引导新格局”等概念。该文对学习、领会、掌握胡锦涛新闻思想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同时对现实中运用好和体现好胡锦涛新闻思想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性。

唐绪军(研究员):《中国报业过去五年的“重大突破”》(12千字),载于《中国报业》2008年4月第四期。

  
《中国报业过去五年的“重大突破”》在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基础上,对中国报业自十六大至十七大这五年来改革发展状况作了梳理与总结。该文分为四个部分:一、党中央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二、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努力构建健康有序的报业市场;三、报纸工作者解放思想,深入思考报业的现实和未来;四、报业各单位积极探索,实践中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新进展。通过对政策创新、管理创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归纳、分析和总结,以中国报业过去五年来所取得的成就,论证了十七大报告所作出的“改革开放取得重大突破”的基本判断。该文全面梳理了五年来中国报业改革发展的新进展,总结了报业实践中的一些新理念与新经验,为报业下一步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参照座标。截止2009年4月3日本论文在知网上被下载36次。

宋小卫(研究员):《公民“擅自制播讲演录像”的罚与法——廖良兴诉南平市延平区广电局案释评》(6.6千字),载于《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12期。

  
《公民“擅自制播讲演录像”的罚与法——廖良兴诉南平市延平区广电局案释评》结合一起广播电视行政诉讼案例对《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有关禁止“擅自制播电视节目”的规定进行了研判。作者认为,该《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不宜作为处罚公民“擅自制播讲演录像”的法规依据,应启动行政法规的解释程序,由国家广电总局向国务院提出行政法规的立法性解释请求,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拟定出相应的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并公布后施行。此外,不应忽略的一点是,所有的行政立法和行政法规解释,都应信守法制统一的原则,该原则首先要求行政立法和行政法规解释必须统一于宪法,不得与宪法相违背。随着家用视听录制设备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可以或已经通过制作、播放录像的方式进行意见表达或从事艺术、文化创作。互联网的发展亦为各类“民间视频”提供了更加开放的公共平台。在新的传播条件下,面对新的表达诉求,政府部门应体现其传播法制及其行政执法理念的与时俱进,保证行政立法权与执法权的正确行使,切实保障而不是越权限制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利。该文着眼于细化的案例分析与法条检视,针对本国现行传播立法与司法实际的案例进行了研究与探讨。

王怡红(研究员):《争论能为人类交流做什么---一个反思争论的关系与对话视角?》(7千字),载于《现代传播》2008年第1期。

  
《争论能为人类交流做什么---一个反思争论的关系与对话视角?》是中国社科院B类课题“中国社会人际传播观念研究”的成果之一。该文围绕2000年初夏关于“长江《读书》奖”评奖风波的争论以及易中天、于丹等人在央视播出电视讲坛栏目的争论,从传播学的视角,对其交流方式进行了传播学理上的探讨。该文从中西方的传播理论与经验入手,对下述三个问题进行了探讨:第一、什么是争论?在争论这种交流方式中,争论者通常有着怎样的思考习惯?第二、争论对于人类思想观点的传播或交流,是唯一有效的互动方式吗?这种方式经常创造了交流者之间怎样的传播关系?第三、争论作为人类一种常用的交流方式,有没有可能得到改善?对话是否可以作为人类认识和改进争论的思想资源与理论资源,与争论这种交流方式有所区别,并被设置为一个人类能够理性的面对差异,寻找问题,进行思想观点交锋的前提呢?该文从关系传播理论的视角,对争论这种交流方式的负面性进行探讨,是关系传播理论的一次应用研究。该文对交流实践的指导意义在于:人类面对不同思想意见的交换,并非只有一种争论的交流方式。在运用争论作为交流的手段时,我们还可以考虑使用对话式交流的思维方式,进行不同意见的表达。该文为“北京社科规划”(北京社科门户网站)http://www.bjpopss.gov.cn/等网站转载,有少量引用。

刘瑞生(助理研究员):《涉藏报道与美国主流媒体的意识形态性》(8.5千字),载于《新闻与传播研究》2008年第3期。

  
《涉藏报道与美国主流媒体的意识形态性》针对西方主流媒体对西藏“3.14”事件的虚假报道,在学理上深刻分析了西方新闻“客观性”的虚伪,并通过梳理美国主流媒体多年来涉藏报道口径的“一贯性”,从传播的深层机理层面考量了美国主流媒体的意识形态性,及其与美国意识霸权的关系。西藏“3.14”事件发生之后,学界多从新闻“客观性”层面或是从跨文化的角度来分析西方媒体报道,该文不仅从学理上分析了西方新闻“客观性”的虚伪,而且深刻分析美国主流媒体涉藏报道背后的鲜明的意识形态性,并指出意识形态是考察国际传播活动的深层维度,批驳了近年学界“甚嚣尘上”的“意识形态终结论”。该文还指出,应对深层的意识形态,操作层面则需要极为复杂的系统和机制,在具体的传播实践中又不可以简单的对待和处理,对实践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009年:

尹韵公(研究员):《论范长江“研究红军北上以后中国的动向”的目的之不能成立》(15千字),载于《新闻与传播研究》2009年第3期。

  
该文认为范长江在1961年说的当年西北采访的目的之一“研究红军北上以后中国的动向”是一个伪命题。该文从当年红军长征的时间、行程、地点等多方面因素考察,以史实为依据,论证了范长江说法的不可靠,并且探讨了当年说法与后来说法的矛盾性,以及分析了范长江早期思想活动及其成因,并指出:虽然找到了问题症结所在,却无法弄清症结产生的缘由。同时,该文认为范长江西北采访的另一个目的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尹韵公研究员是新闻界范长江研究的权威专家,所著该文推翻了以往新闻史界某些看似既定的历史观点,是具有学术探索精神的扛鼎之作,其学术观点和所用史料多次被其他范长江研究者转引和采纳。

尹韵公(研究员):《解放思想 开拓进取 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学》(3千字),载于《新闻与传播研究》2009年第1期。

  
该文指出改革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学的现实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学则是改革开放条件下新闻传播实践的理论支撑。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学既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闻学最新理论成果。该文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学最核心的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最突出的优点是适时更新观念,最鲜明的特征是强调实践品格,最强烈的印象是立足时代前列。

  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深刻总结了历史经验,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该文结合胡锦涛同志的讲话精神,从学科建设、理论创新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

尹韵公(研究员):《正确引导 科学引导——当前新闻宣传态势的若干思考》(5千字),载于《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9年7月。

  
该文对当前新闻宣传的问题做了高屋建瓴的思考,认为当前新闻媒体要把准历史脉搏,调适总体心态。这样才能真正地面对和认识自身,真正地审视和观察大千世界。在宣传的时候要提高引导能力,使得新闻宣传达成有效传播。同时,新闻媒体应立足新的历史起点,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新闻媒体不但要做国内国家利益的保护者,还要做海外国家利益的保护者。

  该文对新闻宣传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深入分析,从宏观层面指导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应当用科学观进行实践。作者曾以该文为发言稿在机关单位、媒体、高校做过多次讲座。

王怡红(研究员)、杨瑞明(副研究员):《历程与趋势: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传播学》,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法学部集刊(第2卷)。

  
该文以传播学自1978年至2008在中国经历的四个历史发展阶段为主要线索,梳理和总结了传播学作为一门外来学科被引进中国大陆所走过的30年学术历程。作者认为,在中国传播学发展的不同阶段里,传播学学科体系逐步得到确立、研究领域不断拓展、研究成果日益丰富、研究群体不断进步、学术水平持续提高。30年来,传播学研究对推动我国社会变革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该文着重介绍了目前构成中国大陆传播学的主要分支学科有:人际传播、大众传播、组织传播、跨文化传播、公共传播、国际传播、新媒体传播,以及我国传播学在应用的过程中一些前沿性研究课题,如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传播法规与政策研究、农村传播研究、健康传播研究、危机传播研究、对外传播研究、国家形象传播研究、文明传播研究等热点领域及其成果。

  作者认为,经过30年的发展和进步,中国传播学在研究方法上已经比较重视研究过程中文献资料的使用、学术研究的规范、经验研究和实证方法的使用等。但在传播学基础理论方面,贯穿我国这一研究领域的主要成果是对西方传播理论和对中国传统文化中传的思想的梳理等,传播理论体系的构建与创新还是我国传播学界发展与突破的目标。同时,传播学研究的跨学科视角不断为我国的传播研究开拓出新领域,并促使一些传播学者跨出传播学圈,在学术活动上开展多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而西方传播学著述与教材在中国的译介在中国传播研究发展的不同时期产生了重要影响,传播学学术组织、研讨会和学术刊物在促进传播学知识生产与研究实践的进步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遵循我国社会科学倡导理论创新、注重推进对社会改革、社会转型,以及对现代化建设有战略性影响的、有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研究的发展方向与目标,该文还透视了中国传播学研究在运用传播视角回应现实重大问题、形成传播学术圈以及跨学科的合作与竞争机制等方面,对于我国社会发展与变革产生积极作用和影响所具有的发展潜质。

  展望未来中国传播学的发展趋势,该文认为:尽管中国传播学科还处在发展时期,传播研究正面对许多全新的领域,但是随着传播正在成为影响人类的生活方式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尤其在当今处于变动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人们更加需要对可能影响社会构成的传播以及广泛存在的传播现象的认识,并且中国社会科学的研究也正呈现日趋多元与开放,作为跨学科研究领域的传播学研究在中国的发展必然充满希望。

宋小卫(研究员):《新闻人的权利优遇与克减》(2.4千字),载于《法治新闻传播》2009年第1期,第53-55页。

  
新闻人的权利问题,是近年来国内新闻理论研究亟待澄清和论证的热点议题,其现实背景包括:一、新闻人的权利屡遭“拦阻”,例如次第发生的“封杀媒体”事件;二、媒体的有些行止招致“逾权悖法”的指摘,例如有违司法公正的“媒体审判”;三、新闻管理者相继发文“宣示权利”,例如新闻出版总署明确提出了“新闻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四、新闻体制和传播格局的衍变,分蘖出了更多的新闻活动权利主体;五、国际交流中有关新闻自由的辩难应对,域外记者在华采访之规限解禁,等等。

  我国人大立法迄今未赋予新闻人任何特权,此亦当代社会的法治通例。但国内的新闻职业活动仍可获享某些制度性、组织性的优遇和关照,这些优遇和关照属于行政法层面的“特许权”,或是媒体与采访当事方合意产生的“约定权利”。上述特许或约定权利的获享通常是有条件、附义务的,即新闻人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克减其作为公民而享有的某些个人自由和权利。

  该方向以往的研究,通常将新闻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割解析和讨论,本文提出了新闻权利的优遇与克减交相并存,互为条件,意在倡导新闻人应当秉持一种更加审慎、平衡与节制的专业权利观。

张化冰(助理研究员):《从<新青年>作者群的分裂看五四时期的思想探索》(7.1千字),载于中央党校《理论视野》2009 年5月第5期。

  
《新青年》作者群是在思想启蒙的旗帜下形成的。这些时代精英们发起了封建社会终结后第一次大的思想启蒙,进行了一次影响中国几十年乃至迄今为止仍然继续影响下去的思想解放运动。这一切都是通过《新青年》这个杂志完成的。《新青年》杂志聚集了陈独秀、李大钊、胡适、鲁迅、刘半农、钱玄同等一大批当时影响力巨大的知识分子,他们为中国的思想启蒙鼓与呼,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声音。但当时中国这个最有影响力的杂志社团却在出现短暂的辉煌后,如昙花一现般沉寂下来,归其原由在于知识分子们启蒙思想、救国道路观点和主见上的根本不同,正是这些异与同构成了五四时期林林总总的思想碰撞中的一页。不可否认的是,无论是以陈独秀、李大钊为代表的政治革命派还是以胡适为代表的渐进改良派,都为探索救国道路写下了自己浓墨重彩的一笔。问题与主义之争以后,《新青年》作者群的分歧越来越大,最终分道扬镳。论文中重点提出,作者群的分裂固然因为有不少矛盾和歧见的存在,但他们的分裂具有历史必然性,是社会和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作者群分裂后不同作者在历史上的不同作为也给予我们更多的启示和思索。

  本论文首次通过一个杂志作者群的角度来俯瞰五四时期的思想探索,在研究视野上具有创新性和突破性。在五四运动90周年之际,通过对当时知识分子们救国救民道路思想历程的分析把握,于我们今天的国家建设和民族发展也有重要启示。

  此文为作者在2009年4月27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中心和团委主办的“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青年学术研讨会”上的主题发言,5月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报》(现为《中国社会科学报》)选登3000字,中央党校《理论视野》杂志2009年第5期全文刊登。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马克思主义文摘》2010年第1期转载。

刘瑞生(副研究员):《关于“山寨文化”的反思》(3千字),载于《人民日报》2009 年 2月19日第16版“文论天地”。

  
2008岁末2009年初,中国掀起了一股“山寨风”。“山寨”从电子产品迅速蔓延成社会文化,备受海内外热议。本文深刻分析了“山寨文化”的内涵、本质,特别是指出大众媒介尤其是网络媒介在“山寨文化”中的作用,提出认识山寨文化要用辩证的眼光和发展的视角。

  本文清醒、深刻地提出山寨文化是文化多元的必然反映,作为非主流文化的合理性,是主流文化的必要补充。特别提出,在大众媒介尤其是互联网的作用下,需要客观、辩证和发展地认识“山寨文化” “虚”过于“实”的实际影响,以及主流文化要能够引导和包容“山寨文化”。

  文章观点被广泛引用,全文被中国新闻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经济网等多家媒体转载。

时统宇(研究员):《唇枪舌战中凸现电视节目的法治精神》(5千字),载于《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9年第2期。

  
对话语权的重视在中国法治进程乃至整个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日益凸现,于是,一种辩论类的电视节目形态悄然出现,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的《经济与法辩辩辩》以三个短片、嘉宾辩论、观众互动和法官释案为主体,把现场辩论的交锋感、案例故事的命运感和法律辩题的似是而非相互融合并放大,从而形成“群口论辩、智慧交锋”的独特风格。节目形式大胆创新,多元化视角传播法治精神,在普法和娱乐相结合的基础上,进行电视频道专业化探索。

  从整个频道专业化建设来看,《经济与法辩辩辩》为频道专业化在提供价值,推动社会,影响舆论,拉升品牌四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该文对这种节目形式的研究对整个中国电视界,特别是对谈话节目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

向芬(助理研究员):《成长与发展中的新闻传播研究》(8千字),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9年第3期。

  
该文梳理与分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建系30年来硕博士学位论文,由此窥见我国新闻传播学术研究发展的历程和面貌。西方传播学传入我国近30年来,新闻传播学研究观念、研究领域以及研究方法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总体来说,我国新闻传播学从萌芽而发展为独立学科,传统新闻学与西方传播学的融合推动了新闻传播学的发展,核心研究群体带领新生研究力量走向更高层次。

  该文以硕博士学位论文作为研究切入视角,以此研究中国新闻传播学的发展过程。这样的研究视角,过去不曾有过。数据统计全面,内容分析得当,结论平实稳妥,在传播学传入中国30年之际,该文对新闻传播学的发展历程予以反思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冷凇(助理研究员):《新思潮、新媒体、新语境下的纪录片突围》(0.5万字),载于《中国电视》2009年11月。

  
本文阐述了当代纪录片创作、发展遭遇的困境,分析了限制、刺激纪录片突围的新媒体、新技术、新思潮因素,论证了其他类电视节目在中国外宣文化中的弊端,并指出淡化意识形态及主观倾向性的纪录片应当承担起中国影视文化走出去战略的重任,最后本成果提出了建立“创作规制”的建议,通过研究纪录片制作的标准流程和量化细节与国际接轨,最终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纪录片强国路。

  本文在阐明新媒介、新技术、新思潮对当代纪录片创作的深远影响后,重点分析了纪录片产业化和纪录片国际化的重要途径——“规制”的建立。“规制”就是制作的标准流程和细节量化,这在宏观上解释为政策、法规及社会道德的约束、限制;中观层面上解释为生产环节的经验、模式、套路;微观层面则是制作的技术、技巧、规律。

  只有创立规制,纪录片的产业化才能实施,纪录片才能高效的传播命运感、历史感、神秘感、崇高感和人生境界感。中国的电视题材如此之丰富,人们期待有一天中国纪录片像纺织品和日用品一样在国际舞台上掀起 “Made in China” 的浪潮,也期待纪录片在国内打下一片固定的领地,更期待形成一套可被复制、推广、广为借鉴的中国特色纪录片标准制作规制。

  本论文发表后,被传统媒体及互联网为首的新媒体迅速转载、广泛引用,在中国电视理论及实践两界引起不小反响。国家广电总局、中央电视台,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国国际影视文化交流协会等部级机关的研究机构专门邀请了作者冷凇博士参加数次学术会议,就本篇文章的观点进行详细阐述,并共同研讨纪录片创作规制的细则,展望纪录片在未来跨文化交流中的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