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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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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中的新闻伦理与媒体责任

作者: 胡逢瑛 发布时间:2010-09-13 17:01:00 来源:
摘要:全球在地化(Glocalization),原本是建立在全球化(Globalization)浪潮中商业扩张的需求之下所产生的新思维与行动模式,也是各地因应全球化的一种出路,全球在地化已经在二十一世纪全球化过程中成为各个领域的发展特点和必然趋势。在大众新闻传播事业建立与发展的过程中,新闻事业与民主发展密不可分,为此,媒体不断在寻求自身的发展定位与存在价值,试图建立自身在社会中的体系。媒体在寻求独立自主地位过程中,试图摆脱来自统治阶层行政的、立法的、经济的、政治的、司法的压力。自律成为新闻工作者必须要有的素养。新闻伦理重视记者的自律精神,记者的自律必须建立在一个社会所尊从的伦理道德的体系之中和在此基础之上,自律才是至善的、自省的,而非自我压抑的行为。

  关键词:新闻伦理、自律、公民意识

  

  

  新闻伦理重视记者的自律精神,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自省、自觉、自悟的反求诸己的精神。为什么记者从事新闻这项行业需要重视新闻伦理,也就是讲求自律?在我们接受西方新闻事业的企业模式与思想价值之后,新闻事业成为联系公民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因此被视为行政、立法、司法三项政府公权力之外的第四权力,新闻被任何一方操控都是危险的!至今关于新闻的定性和定位还是争论不休,西方社会在市场经济和选举政治之下,强调新闻自由,因此新闻需要高度的自由与社会责任,反对任何法律形式的钳制和压迫。但社会责任论者强调媒体是社会的公器,同时媒体也是社会机制中的一个组成要素,它的运行也必须在一定的规范下和轨道上,才不至于会脱序脱轨,而给社会带来灾难。因此记者的自律必须建立在一个社会所遵从的伦理道德的体系之中和在此基础之上,自律才是至善的、自省的,而非自我压抑的行为。

  童兵教授认为,传媒技术和内容需求是推动新闻事业及传媒产业发展的两大动力,缺一不可。传媒技术是发展的外在动力,它推动传媒形态和传播方式的进步。内容需求是发展的内在动力,它促进传媒体制、机制和功能的调适。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等的出现,是新闻传媒业对传媒新技术的成功开发利用的结果。在全球化过程中,媒体是主要的推动者和受益者,但每一个地区对于全球化后的主要问题包括:全球在地化和媒介化社会的问题等。

  那么台湾的新闻乱象是谁造成的?要了解这个问题就必须从新闻自由的本质说起。试问新闻自由是谁的自由?是政治人物的自由?企业主的自由?记者的自由?大众的自由?

  一、媒体高层与记者悖论

  
新闻自由演进的过程就是反对来自统治阶层的控制。西方的新闻自由是从出版自由、到言论自由、再到新闻自由。出版自由是出版商争取印刷自由的权利,一方面符合出版商出书的商业利益,另一方面书籍作者的新血结晶得以有出版问世的机会,两者结合达到了出版商机与普及知识的效果。言论自由主要争取免于恐惧、遭诉讼的自由,新闻记者、作者或报刊发行者不因为撰写和刊登某种言论而身陷囹圄。新闻自由主要是争取发行和筹设媒体的自由。因此,从新闻事业的发展进程中可发现,新闻自由演进的过程与争取出版和发行密不可分,从这个企业经营和市场运作的角度看待新闻事业的话,新闻自由的思维更多的是来自企业主希望要求的市场自由,而言论自由才是倾向属于记者和在媒体上发表言论者的说话权利。

  换句话说,媒体经营者和记者之间是有一定工作思维和理念的差距与鸿沟的!媒体高层与记者的悖论来自于权力结构和职责分配的差异。媒体经营者与高层想的是如何利用媒体获取政治资源和经济利益,以达到自我利益的最大化,媒体的永续经营概念被短期有效的政商利益所取代;记者的工作在于报导,必须为报导的内容负责。媒体的工作环境完全可以操控记者的报导取向。九十年代,台湾媒体环境剧变,许多新闻工作者都感到长期新闻工作环境的恶劣,包括记者缺乏编辑自主权以及劳工的工作权在媒体设备全面更新之下遭到损害。当时致力于媒体内部改革和参与制定媒体公约的发起人之一的台湾资深记者杨汝椿认为:社会弱势者长期以来被挤压成为媒体的弱势者,持不同世界观的人士无法见容于主流新闻媒体,媒体结构的合理化、媒体环境的健全化,无可避免成为社会改造的重要环结。……面对未来,台湾的新闻工作者在挺进媒体改革的进程时,似乎已经不能只是坚守基本的专业操守和技能,更要时时淘洗主流强势的新闻价值,和离弃自我设限的实践模式,并把专业责任建立在公民的责任意识上;不如此,我们如何挣脱权力和利益的网罗?

  二、新闻体制应结合国家方向

  因此,新闻体制中的所有权归属和经营理念就成为转型媒体必须要深思的问题。欧洲的公共广播服务制度就成为新闻体制的中流砥柱,媒体的属性也比较多元。美国的商业化新闻体制在俄罗斯转型期间成为主流,不过,在叶利钦总统执政后期以及普京总统执政期间又走回国家媒体为主流的新闻体制。至今为止,新闻体制和国家发展方向必须相互结合,媒体的环境才能得到改善。苏联解体之后媒体所有权争夺问题成为国家不稳定的因素。九十年代俄罗斯媒体中出现的过多丑闻,以及新闻报导过度戏剧化和煽情化的处理手法,都是显示媒体缺乏发展发向,电视节目制作太少、专业化频道数量不够、太多好莱坞垃圾片、新闻内容政治恶斗过多以及缺乏人文关怀等等问题,都是转型中媒体出现的恶劣现象。

  苏联在发展过程中主要有两个阶段值得注意,首先是1917年时,沙皇俄罗斯阶段结束之后,到底俄罗斯是向二月革命党人领导的资产阶级政党方向发展,还是走列宁布尔什维克党所认为的马克思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方向,最终俄罗斯选择了列宁的方向,为此,俄罗斯付出巨大的代价,国内战争后,国力大幅下降,其农业水准直到苏联解体时,都没有恢复到沙皇俄罗斯时期的水准。另外,就是勃列日涅夫执政后期,当苏联在经济上取得巨大成绩之后,当时世界能源价格飞涨,为苏联带来大量的外汇存底,在苏联居民的收入变的富足之后,勃列日涅夫竟然在70年代末入侵阿富汗,成为侵略国家。总结来看,苏联在开始确认发展方向时,存在一定的困难,另外则是,在发展富足之后,如何保持已取得的成就仍是难题。现在俄罗斯时期同样面临这样的难题。

  台湾的新闻体制当然不应该走党营媒体与官方媒体的回头路,但也不应该像现在这样商业化媒体成为台湾媒体的主流。但这里出现一个问题就是,ㄧ方面,台湾的商业媒体无法成为向美国那样具有跨国资本运作的经济实力,媒体的经济来源成为问题,因此媒体就容易受到政党和财团的控制;另一方面,公共媒体需要政府编列庞大的预算,台湾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环境都必须要相当成熟,目前台湾立法院如此恶斗预算编列,公共电视台并无法成为游说经济利益的目标。当电视仍是多数民众接受信息的最重要来源时,媒体的自律需要大环境与政策面的支持,如果政治本身是恶斗的,议会中无人关注新闻改革,新闻记者本身的权益是无法受到保障的,媒体无法得到相应政策的发展支持。例如,美国自从通过施行九六电信法案之后,松绑了跨媒体集团的所有权限制,同时规定保障通路互连、载具互换、路径近用、转售优惠、一地两台等政策,以维持媒体企业互助和多元竞争的局面。当大众媒体进入网络时代,媒体素养似乎成为每位公民应具备的条件,但是媒体所有权的霸权依然存在并且仍在扩散当中。

  三、转型中的媒体乱象

  政大新闻系彭芸教授在《要求媒体专业,老板要先专业》一文中指出:很多人批评媒体不专业,还不如多关注媒体主管和老板是否专业。……记者经常被长官要求不专业的报导。……近几年景气不好,连动媒体经营环境也很恶劣,媒体老板精打细算,老板省钱不设手门人,播出的新闻根本不能看。……媒体管理者应该体认媒体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即使经营很困难,也应该坚持理念。彭芸教授指的问题基本上是一针见血。无独有偶,学者李茂政指出,自由报业的过度商业化,形成报业所有权的集中,不但“新闻自由”有名无实,而且黄色新闻的流行,形成新闻自由的滥用。简言之,有些媒体运用其拥有的“新闻自由”,达成自私自利的目的,编辑方针与言论内容受到广告商和大企业所操纵;过份注重刺激性及娱乐性的报导,缺乏有意义的内容;抗拒社会改革;危及公共道德;侵犯个人隐私权等等。所以新闻界实在有自律的必要。

  长期以来,台湾的新闻事业在国民党执政的党营媒体之下,新闻是政党的宣传工具,记者必须要报导国民党正面的新闻,因此新闻一方面是必须符合上意,逢迎拍马,另一方面,还要肩负起为国民党宣传和洗脑的工作。记者的自主性很低,报导受到上层的压力与自我的压抑,大众得不到多元观点和事实真相。解严之后,报禁解除,有线电视台亦获得筹设的机会,媒体数量激增,经营环境进入了激烈的竞争时期,此间电视媒体的环境变化最大,有线电视台是商业化媒体的产物,以收视率为依归,此时记者的职能也在转变,记者从党的工具转变为商人的摇钱树,新闻报导必须讨好企业主和广告商,在记者不能得罪金主的状况之下,记者的尊严和地位并没有获得提升,留给人们的印象可能只剩下美女主播的明星光环以及前线记者一窝风乱窜的扒粪形象了。民进党执政期间更是擅用置入性行销,混淆视听,操作手法和国民党并无两样。台湾媒体乱象首先必须由政治人物负责,政府与国会是要为媒体创造发展条件,只可惜立法院已经成为政党作秀和阻挠政绩的斗争场所,现在特别需要来自公民社会的力量,去监督和要求政治人物担负起政治责任,因此,媒体的属性和定位就相当关键,政府政策与发展方向要在大环境上改善条件,这都有赖于政局稳定和民主机制的建构完善。台湾媒体的乱象都是转型期间台湾政治不稳定的明显表现。

  四、全球化后更应强化媒体素养教育

  媒体进入网络时代之后,媒体素养是从记者到每位公民应具备的素质条件,媒体集团与霸权在九十年得到扩张,媒体操控并没有因为网络的全球化而消失,或者全球化更为媒体的影响力推波助澜。为此,媒体是社会公器的观点应该坚持。新闻具有传播信息、教化民众、愉悦身心的功能。如果用这个标准检视现在的新闻报导,我们会发现新闻中充斥着暴力、仇恨、谎言……。净化新闻并不是要求新闻中不能够出现批评,而是监督新闻不能幸灾乐祸或是隔岸观火。

  台大新闻所教授张锦华在《新闻伦理课程之死?》写到:我们真的没有伦理课程,现在台湾大概有将近二十所的新闻传播系所,设有伦理课程的学校大概没有几个,原因很复杂,师资极少、没有学术研究、没有学生有兴趣、更重要的恐怕是;没有应用(赚钱)的价值吧。无论如何,我的研究所有一位教师还是在这个学期努力的开了一门“新闻伦理”课程,然而,开学时选课单下来了,本门课程的选修学生数竟然是“零”。大家都面面相觑,嘀咕着为什么在这个媒体乱象如此严重的时代,学生却对伦理课程毫无兴趣呢?这反映了什么问题呢?当无人关心新闻伦理的判断时,主宰媒体工作者的标准是什么?

  西方学者倡议公民新闻,就是强调新闻具有号召公民参与提升公民道德和社会参与的职责。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我们的新闻也能从建构文明尚礼的出发点看待问题,新闻素质就可以得到提升。富而好礼的媒体,将可以为提升台湾的公民素养和生活品质扛起社会责任的一面大旗。同样来自民间的公民团体,也可以发挥由下而上的公民运动,监督政府和媒体,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新闻环境。教育单位和学者可以在政府改革、媒体发展和公民运动中发挥作用,扮演倡议者的角色,以协助公民意识的建立和公民社会的推动。事实上,新闻政策与新闻伦理互为表里,建立媒体素养环境两者缺一不可,两者之间需强调媒体素养教育对公民意识的影响,全球化之后媒体版图在市场化驱动之下迅速扩张,记者任重而道远,与此同时,公民更应具备媒体识读与媒体素养的素质条件,为自己价值判断与正确视听尽一己之责任。(作者简介:胡逢瑛为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博士,复旦大学博士后、暨南大学副教授)

  注:作者于2007年11月7日在台湾元智大学通识教学部所举办的《伦理与身体思维》学术研讨会中宣读本文,本文略有修改。

  参考资料:

  1. 王立文编著,《伦理通识与企业社会责任》,台北:商鼎文化,2006年。

  2. 胡逢瑛、吴非,《苏俄新闻史论》,台北:秀威信息出版社,2006年。

  3. 胡逢瑛、吴非,《国际传媒英语》,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

  4. 王洪钧,《新闻理论的中国历史观》,台北:远流出版社,1998年。

  5. 张锦华,《新闻伦理课程之死?》,原载台湾大纪元周报第48期,2002年。

  6. 杨汝椿,《另类记者的媒体改造经验:兼论内部新闻自由和新闻伦理重建》,新闻学研究第52期,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