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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版权纠纷占版权案1/3 引视频过度保护引质疑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4-08 15:28:00 来源:北京商报

?????? 法院的法官近期多少有点抱怨,他们原以为经过了去年的折腾,视频业的版权纠纷能消停点儿,但没想到今年的此类官司反倒增多了,所以他们要继续过“天天写判决书,每天同时审理十几个网络影视内容版权诉讼”的日子。

  有数据显示,去年前10个月,海淀法院受理的版权案件是1920件,涉及到视频网站的案件就占了700多件。如此频繁的官司纠纷,除了让法官们忙不过来,更打乱了一些视频网站原有的发展计划。在这样的局面下,遵循不同商业模式的视频网站在版权保护是否存在过度现象上出现了巨大分歧。

    支持派

  过度保护导致版权乱象

  “互联网的本质是分享和自由,版权的过度保护,只会让互联网的创新黯然失色。”56网CEO王建军日前公开表示,当前网络视频版权乱象根源在于版权的过度保护。此前,56网已宣布将继续坚持分享路线,但随即陷入了一场让其很愤怒的版权纠纷。

  除了愤怒,视频分享网站不断妖魔化也让王建军感到了担忧。在他看来,一些人在指责视频分享网站的版权问题时,忽视了互联网的分享特性,把传统编辑产生内容的版权问题,与分享网站网友上传作品的版权问题混为一谈。一些版权代理机构,在视频网站“通知——删除”的情况下,甚至购买版权的情况下,依然就之前网友上传行为对网站进行诉讼;此外,众多视频网站之间也大规模相互诉讼,整个行业完全处于不健康状态,一些网站甚至开始大规模“去分享”。

  与王建军相比,土豆网相关人士最近的心情就要好很多,因为该网站利用“避风港”原则首次迎来两次版权官司的胜利。此前,北京天中映画起诉土豆网侵犯其所拥有版权的电视剧《魔术奇缘》著作权。不过,法院在确认原告对涉诉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情况下,认定被告土豆网完全具备《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2条所规定的5项免责条件(即“避风港”条款),免除了被告土豆网的赔偿责任。同时法院在该案判决书中明确指出,不能仅以被告网站出现了侵权作品而推定被告具有主观过错,且原告并未事先通知,且被告收到诉状后及时删除了涉嫌侵权视频,已经尽到了其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所应尽的合理的版权注意义务。

  面对目前很多企业不断强化版权保护的现实情况,王建军告诉记者,企业以利益为目标不断强化版权保护,甚至“过度”保护,是很自然的。但是,知识产权制度是一个企业利益、消费者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平衡机制,与每一个人密切相关。在讨论版权保护时,视频行业应该听到代表消费者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反对“过度”保护的声音,也应该让消费者能够参与到版权保护规则的讨论及制定中。

    反对派

  起诉是维权的最好手段

  面对视频业在版权保护上是否存在过度的问题,优朋普乐CEO邵以丁明确表示,版权的保护不存在过度现象,版权所有人通过付出资本取得了权益,而对没有付出一分钱就盗版使用的,起诉是维护权益的最好手段,因此不存在恶意维护权利的逻辑。

  在同样的问题上,激动网董事长吕文生给出了类似的答案。

  在他看来,当前视频业内大家相互维权与被维权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盗版现象没有杜绝,而且有些视频网站无法做到壮士断腕,而维权方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只是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因此没有过度维权之说,只是有些盗版网站利用各种手段躲避法律的监督,而混淆视听。

  据介绍,今年3月,激动网推出了网络独家版权电视剧《老大的幸福》,上线的第二天,就有不少网友在微博上提供信息说某某网站在盗播这部片子。

  “连网友都有了这种意识,可见大家对正版化还是越来越认同了,网友还帮助我们维权,这都是长期坚持打击盗版的结果。”吕文生表示,虽然激动网立马通过各种方式通知对方删除,并且取证了不下5家知名的视频网站,但是有些网站在接到通知删除后又悄悄盗播,此举只能说明打击盗版任重而道远,因此,维权仍然是视频业今年的一个主题。

  他进一步指出,大家相互监督方能更有效地推动全面正版的进程,所以从长远看来,相互维权的现象是有利于行业发展的。

  此前,曾有不少人公开质疑,频繁爆发的版权纠纷使得视频业的版权价格暴涨。对此,邵以丁指出,目前所谓发行价格的暴涨属于正常现象,暴涨其实是影视剧的价格正在回归到它的理性位置的过程,但目前的这个价格还不够,还未到真正成为发行渠道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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