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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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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改革:为新闻出版带来勃勃生机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9-10 14:12:3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2012年伦敦书展,中国主宾国活动成功举办,中国实力再创版权贸易新高;《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成功签署,中国信心树起版权保护里程碑;全国31个省级政府机关全部完成软件正版化,中国速度兑现国际承诺;刚刚落幕的第十九届图博会达成版权输出与合作协议比去年同期增长13%,行业繁荣凸显国家实力……

  党的十六大作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以来,新闻出版领域高举旗帜、服务大局,改革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式,推动新闻出版业实现大改革、大发展、大变化、大跨越,绘就了一幅繁荣画卷。

  十年转变 破束缚激活力

  
那时候,新闻出版管理者既办出版又管出版,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自己定品种数量,他人无法涉足。

  那时候,出版超额品种挂历要审批;出版向台港澳地区及海外发行的繁体字版报纸要上级批准;而期刊名称变更,一个并不复杂的审批业务,却能被搁置近两年……

  管得太多,管得太死,造成了管理效率低下、新闻出版单位缺乏内在活力等状况,曾经严重阻碍了新闻出版业发展。

  出路在于改革,改革从转变职能开始、从简政放权开始。

  2002年,在中央国家机关中率先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和管办分离,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印刷集团公司相继成立;

  2007年,开始实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制度;

  2008年9月,将分散在各业务部门的具体审批事项,统一由新设立的综合业务司办理,率先实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集中审批、统一回复;

  ……

  这是一场被称为行政机关“自我革命”的改革实践。

  10年来,新闻出版总署在转变职能,建立“阳光政府”方面不断迈出新步伐,在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新闻出版总署共计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6项,下放7项。

  随着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一系列体制机制上的障碍被突破,一系列思想观念上的阻力被消除,新闻出版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逐步确立,内在活力被激发。2011年新闻出版行业总营收超过1.5万亿元。

  “行政审批作为新闻出版资源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体现着新闻出版的政策导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力地推动了各种出版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使资源向优势企业、优势地区集聚,促进新闻出版企业做大做强和产业转型升级。”新闻出版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门立军对审批制度的改革深有体会。

  政府职能重新定位,使得管理发生了新的变化,不断转向突出服务上来。

  10年来,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今年农家书屋工程将实现全国行政村全覆盖;民族出版“东风工程”实施5年来投资达20多亿元,惠及亿万群众;国家重点出版工程推出了一大批精品力作;全民阅读活动形式多样,遍布城乡,蓬勃开展;文化环保工程稳步进行。

  经过10年发展,一个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出版单位、城乡基层服务网络为骨干,以重大工程项目和活动为载体的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已经实现了从办出版向管出版、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管脚下’到‘管天下’的三个转变,将管理与发展、事业与企业、内容与业态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了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管理新格局。”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郝振省给出了如此评价。

  十年建设 有法依护发展

  
2011年,“十二五”开局之年。这一年,作为新闻出版管理最重要、最基本的法规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完成修订并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出版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10年来,《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陆续出台,鼓励新闻出版单位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大手笔让新闻出版业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10年来,《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等行业条例规范修订,为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铺平道路。

  10年来,《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数字印刷管理办法》等文件出台,管理者们以具有前瞻性的眼光瞄准全球新技术发展的前沿,让快速发展的企业有章可循。特别是《著作权法》修订工作的启动,使版权保护更上一层楼,版权保护体系的建立,维护了权利人、创新者合法利益。

  一个以宪法为指导,以《出版管理条例》等3部行政法规为基础,以《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25部部门规章为配套,以《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等251件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较为完备的新闻出版法律体系基本建立。(记者 孙京平 郑伟丽)

  这些政策和规章制度都体现出这样一个特点:开放。即放开新闻出版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通过转企改制激发企业活力;放宽准入领域,使其他社会资本有机会同台竞技,为改革攻坚克难不断打开通道。

  十年创新 变理念改模式

  
通过10年的时间,新闻出版业的改革已经到了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发展水平的新阶段。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更需要科学指导改革,不断创新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从宏观管理上看,从将发行单位、出版单位转变成为市场主体,到推动发行、出版传媒集团形成,再到促使资本与出版结合,实施兼并重组、拓展对外市场。一步步,新闻出版改革不断推进。

  “理念创新主要源自两个需要:一是强调管理部门是改革的设计者、发展的推动者、开放的总闸门,管理对产业发展具有前置性;二是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管理是否成功,发展与否是主要标志。”郝振省对管理理念创新给出了自己的见解。

  从制度层面看,创新书号发放制度,实行书号网上实名申领,有效地避免了“买卖书号”、“一号多用”等行业痼疾;实行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制度,探索图书出版单位退出机制;建立视频网站版权主动监管机制,从源头杜绝侵权盗版。

  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对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进行调整——设立出版产业发展司;首次将公共服务内容写入管理职责;打破按产品类型设置机构的模式,按媒体类别和生产、销售环节设置综合管理机构;首次将网络文学、网络书刊、手机出版、数字出版等纳入管理视野。

  从具体操作看,开展“全国新闻出版产业调查”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出台《绿色印刷技术改造和标准制定与实施》,从技术层面解决结构调整问题;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将分散于各业务司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新设的综合业务司。

  管理方式的创新从单一手段向多样、开放转变。今年3月31日,国家版权局第一时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放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引起社会各界热议。对此,新闻出版总署法规司司长王自强的看法是:“这次修法的特点是开门立法。草案公布20多天以后,我们才与媒体互动,就是要充分让各种意见,特别是要让不同意见表达出来,充分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反映民意、广集民智、凝聚共识的立法精神,使修法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并在此基础上寻求基本共识,完善法律制度。”

  如今,新闻出版行业已经成为巩固发展思想文化的主阵地,改革创新的排头兵,文化产业的主力军。

  行政管理部门有为有力地指导和管理,让新闻出版行业改革在困境中不断取得突破,让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获得腾飞的力量,始终走在文化改革的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