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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工作的“学科”含义及其使用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26 12:32:00 来源:《新闻与传播研究》2014年第7期

                              名词工作的“学科”含义及其使用

 

                                                         作者:王怡红

  做学科名词,给名词定名和定义,既与学科概念本身有关,实际操作过程中,又牵扯到对学科名称使用的问题。如何恰当地使用学科名称,给现有的知识分类,包括给分支学科冠名,限定不同研究领域的边界,避免学科使用上的随意性、学科概念的不科学性和学科化泛滥与扩张等,这些问题始终伴随左右,考虑多了,行动上就出现了障碍。与其踌躇不前,举棋不定,不如把学科问题放到具体工作环境中,通过考察学科概念的“周边情况”,参照学科概念使用的历史经验,来理解学科含义的多样性,再去寻求恰当的解决方式。也许,这样不失为一种好的办法。 

    所谓学科是一个分类学概念。“学科”有这样几层含义:①学术分类。学科是指一定的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分支。[1]主要用于对专门或特殊知识的规定或分门别类。②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2]③作为一种特定的知识、学问和实践的分支。如一门学术的或专业的学科,可作为高等教育用来教学与研究的知识分支。[3]④专指高校教学、科研等的功能单位,也是对高校人才培养、教师教学、科研业务隶属范围的相对界定。[4]⑤具有专门的研究对象和典型的研究问题,能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特别性质。[5]⑥表示知识的身份。一个学者所在的学科通常是由大学老师及其所属的科学和所发表研究成果的学术期刊来界定和认可的。 

    我国典籍《广雅》将“学科”界定为“识”和“教”,着重在动词语境下使用学科的含义。这种理解从学科的应用性出发,成为我国认识学科概念的一种传统,也是学科定义的基础。二千多年前,古希腊先哲亚里斯多德创立了学科分类。他将人类知识分为物理学、植物学、医学、诗学、逻辑学、修辞学、政治学等。[6]在欧洲大学早期的学科分类中,传统学科主要指神学、医学、教会法学和艺术学等古典学科。19世纪中后期,欧洲大学摆脱了宗教统治,走向世俗化和独立之路,随之出现了文学、语言学、社会学、经济学和公共管理学等学科。20世纪初以来,更多的新兴学科,主要有心理学、教育学、护理学、酒店管理学等,也包括具有跨学科特征的一些研究领域,如传播学等新学科的出现。 

    对学科概念含义的理解与历史的使用有关。传播学在中国的发展道路是学科化在先的。[7]中国大陆早期引进西方传播研究时,有三本书影响较大:一本是美国传播学科奠基人韦尔伯·施拉姆(Wilbur Schramm)访华6个月后,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世界新闻研究室主编的《传播学(简介)》,该书于1983年出版;另一本由施拉姆和威廉·波特(William Porter)合著,原书名是《男人、女人、讯息和媒介——人类传播概论》,该中译本于1984年在大陆出版;还有一本译著是《传播学的起源、研究与应用》,由复旦大学陈韵昭教授翻译,该书于1985年出版。在此期间,大陆相继出版的传播研究著作和译作,都是以“传播学”命名的。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传播学科建设飞速发展。从1992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国家学科分类标准中可以看到,传播学与新闻学并列,被确定为一级学科,学科代码为860。[8]在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联合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有关学科门类、学科专业的标准中,新闻传播学被设置为一级学科,学科代码为0503。国家以设置学科建制标准的方式,使传播学进入了我国学科教育体系,获得了“相对独立的知识类别”的学科名称,此举满足了国家对学科建制管理的要求。 

    从对学科名称的使用经验来看,以新闻和传播研究为例,学科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一)以国家一级学科建制为主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以学科(专业)命名的一些学院(系、所),如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传播学系、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等。(二)截止到2011年,我国高校以传播学类课程为主的新闻学专业点已达982个,传播学专业点有40个。[9](三)学界出版有大量以“传播学”命名的教材、论著和译作等学术文献,如《传播学引论》、《传播学教程》、《传播学科的奠定》、《传播学史》、《传播学简史》、《传播学批判研究》等。(四)传播学分支领域也获得相应的学科冠名,如大众传播学、国际传播学、跨文化传播学、人际传播学、组织传播学、发展传播学、网络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等。(五)通过翻译建造学科名称话语。在对传播理论不断引进与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发现,我国传播学者喜欢把书名带有communication的译作“传播学”或称作“传学”,尽管原文常用“传播研究”、“传播与媒介研究”、“传播研究领域”、“传播与媒介研究领域”等。这种谨慎使用显示了西方传播学界对传播研究是否为“一门成熟的学科”持有保留意见。[10] 

  那么,传播或传播研究是一个学科,还是一个领域,国内外的传播学界对此争论不休。[11]早期有我们熟悉的美国传播学教育和传播研究奠基人韦尔伯·施拉姆持反对观点。他不赞成将传播研究变成一个封闭的学科。他认为使用研究领域更好。施拉姆还颇具野心地预言:由于构成传播研究的知识领域具有跨学科性质,因此传播研究会与更大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相融合。[12]显然,在施拉姆看来,研究领域的概念要大于学科名称的概念。这也许是由人类传播现象与传播行为的丰富性决定的。在美国传播学界享有声誉的斯蒂芬·李特约翰(Steven W. Littlejohn)谈到了传播研究作为学科存在时的理由:“传播是人类生活中最具普遍性的、最重要的和最复杂的方面。”由于“传播学与人类生活各个方面交织在一起,因此,一切有关人类生活的研究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这门学科。一些学者把它当作中心学科,另一些学者则将其视为边缘学科。”[13]在国内相关文献中,潘忠党和吴飞倾向使用“传播研究”的观点具有广泛影响。[14] 

    从上述情况可见,我国传播学科的发展既有国家对学科标准的建制和干预,也有来自专业研究者对特定知识领域进行分类的自组织经验。如果排除学科化做法的其他意图分析,此处仅就我国特定的学科实践现状和使知识分类变得更加清楚有序而论,那么实际情况仍然可以说明,对于身处学科名词研究中的我们而言,学科名称的使用已成为摆在面前的即成事实,种种使用与分类已支持了学科及其分支冠名的现实。这一点表明,也许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的还不仅是学科概念本身,还需要思考学科概念的使用,认识学科对我们所做的一切。 

    如果将眼光再放大和深远一些,20世纪以来,人类社会科学的发展趋向是要打破学科的界限,以便用更完整的视角和话语来研究日渐复杂的现象与事实。正是考虑到传播研究的跨学科特性,因此,我们必须打开学科的狭窄边界。特别在做学科名词的前题下,更需要谨慎地使用学科概念,否则会有害于传播研究的整体发展。当然,除了对一系列学科化的实践需抱有批判和质疑的敏感之外,可能还需要将学科问题放到具体的学科名词的环境中,思考在学科化之后,学科应该如何存在。进一步说,在学科化的实践之后,我们已不适合死抱住学科名称问题不放,而是应该带着对学科化的质疑,迅速转向思考在“学科之后”的学科名词框架建构的标准问题。 

    对于学科命名与分类问题,我们还需要参考国外的一些做法,他们的做法与我们前面讲述的有些不同。以美国为例,国家不设学科与学科分类的标准,其决定权和自主权都是在高校和行业学术组织手中,行业学会享有这份学术特权,以决定他们所研究的知识领域范围或学科分类情况。此外,学科的界定和学术领域划分的专享权还属于在该领域的研究者和由他们之间的分工所定。因此,我们在设计学科名词框架时,除了搜遍国内相关文献与具体做法之外,也尽可能参照国际传播学会(ICA)、全美传播学会(NCA)和国际媒介与传播研究学会(IAMCR)等行业学术组织对传播研究领域的分类和理解。一般在高校里,一个学科通常可有几个分支学科(sub-disciplines)或分科(branch),但这些都没有固定而清晰的分类标准。唯一可见的是,在所有大学里,一门成熟的学科几乎都有建构完善的学科体系,都拥有权威的学术期刊,还有相应的学术行业组织等。 

    参照维基百科上的学科分类,该分类将新闻(学)与媒介研究和传播(学)放在职业和应用科学领域中。新闻学科的分支主要有:广播电视新闻学(broadcast journalism)、新闻写作(literary journalism)、新媒体新闻学(new media journalism)、印刷新闻学 (print journalism)、体育新闻学/赛事播报 (journalism/sports casting );媒介研究(大众媒介)的分支有: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视研究、互联网;传播研究的分支有:广告 (advertising)、动物传播 (animal communication)、传播设计(communication design)、环境传播(environmental communication)、信息理论 (information theory)、跨文化传播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市场学 (marketing)、大众传播 (mass communication)、非言语传播 (nonverbal communication)、组织传播( organizational communication)、宣传学 (propaganda)、公共关系学 (public relations)、言语传播 (speech communication)、技术文档写作 (technical writing)、翻译学 (translation)。 

    由于学科概念体系或框架建构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科名词工作系统化,建立名词之间的逻辑联系和层级序列关系,因此,我们除了参照现有文献与实际做法之外,还将遵照学科名词框架的基础性,概念知识的公共性、名词查阅的方便性等原则,对学科概念进行使用。在2014年6月8日的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崔保国教授提出了一套学科冠名的操作准则。他认为,学科名词框架的学科分类与冠名可遵照三项基本原则:约定俗成、国际普适性和学科发展的前瞻性。以约定俗成为例,成熟的研究领域可以称作“学”,不成熟的也可以称为“研究”等。[15]我以为,这是一个很好的认识基础,在本次会议上也达成了基本共识。 

    虽然学科命名可以约定俗作为参照,遵守这一准则也不失为行动上的明智选择,但对约定俗成还是要有限制性地使用。所谓“约定俗成”是指:因制度化的使用和传统习惯,以学术组织形式和个人化使用为对象而存在的一种惯用现象。约定俗成会有一定的道理,由于用惯了,我们接着再用,这是可以的,但约定的前提是已有名称的使用不至于造成更大的错误理解和混乱。 

    无论新闻学,还是传播学,都要体现一门知识与实践的独特性,以区别于其他知识体系。如何加以区别,英国社会学家齐格蒙特·鲍曼(Zygmunt Bauman)有一种观点。他认为,学科的边界应该是由独特的研究问题构筑的。[16]学科的冠名不仅仅是语词与对象之间的某种关联,还意味着独立的知识建构。多年来,传播学领域不像社会学有公认的大师。19世纪中后期,法国社会学家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建设社会学科的思想,确立了“社会学”这一名称。[17]社会学创立时期,社会学家涂尔干(Eacute;mile Durkheim)拼命地“要为社会学在统合一体的社会学科之林中确立理据”。[18]他的努力也是要为社会学的存在寻求合法性。然而,传播学的情况有所不同。传播学从引进至今,学界尚未足够地讨论学科问题,也未充分做好学科理论建构的准备。[19] 

    应该承认,学科并非没有边界,否则我们无法说出学科的含义。但我们现在做的学科名称却应该不是一种有围墙的知识生产。我们需要在学科知识的分门别类和传播研究要规避学科化之间,形成认识上的一种张力,以此来保持对学科化的自觉抵抗。[20]从现实来看,这种抵抗不能缺少对经验事实的尊重。我们真正应该了解的不仅有学科概念本身,还包括我们对学科所做的一切。 

   注释: 

    [1]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145919.htm?fr=aladdin,2014/7/3. 

    [2]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年11月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92)。 

    [3]维基百科:http://en.wikipedia.org/w/index.php?search=graphy&title=Special,2014/7/3. 

    [4]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145919.htm?fr=aladdin,2014/7/3. 

    [5]齐格蒙特·鲍曼、蒂姆·梅:《社会学之思》,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7页。 

    [6]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全集》(苗力田主编),第九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7]王怡红:“我们从美国传播学科史研究中读到什么?”,载于胡翼青:《传播学科的奠定1922-1949》,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2年,第22页。 

    [8]王怡红、胡翼青主编、杨瑞明、张丹副主编:《中国传播学30年1978-2008》,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0年,第95页、130页。 

    [9]引自姜飞:“2011年度传播学学科综述”,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科创新工程文章中提供的数字。 

    [10]何道宽:“译序”,载于汉诺·哈特:《传播学批判研究》(何道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页。 

    [11]William F.Eadie, 21st Century Communication A Reference Handbook Volume 1&2, Sage, 2009,p.12. 

    [12]Wilbur Schramm, The Beginnings of Communication Studies in the United State, Edited by Dan Nimmo, Communication Yearbook 4, An Annual Review Published by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Association, 1980.p.82. 

    [13]斯蒂芬·李特约翰:《人类传播理论》(史安斌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页。 

    [14]吴飞:“传播研究的自主性反思”,《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124页。潘忠党:“传播·文化·社会译丛总序”,载于彼得斯:《交流的无奈 传播思想史》(何道宽译),华厦出版社,2003年。潘忠党:“传播效果实证研究的话语—对一个研究领域的理解与误解之反思”,载于简宁斯·布莱恩特、道尔夫·兹尔曼主编:《媒介效果:理论与研究前沿》(石义彬、彭彪译),华厦出版社,2009年。 

    [15]2014年6月8日《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审定工作第三次会议记录(核定版)。 

    [16]齐格蒙特·鲍曼:《通过社会学去思考》(高华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3-4页。 

    [17]埃米尔·迪尔凯姆:《社会学科方法的规则》(胡伟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第1页。 

    [18]齐格蒙特·鲍曼、蒂姆·梅:《社会学之思》,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170页。 

    [19]王怡红:“我们从美国传播学科史研究中读到什么?”,载于胡翼青:《传播学科的奠定1922-1949》,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2年。 

    [20]王怡红:“我们从美国传播学科史研究中读到什么?”,载于胡翼青:《传播学科的奠定1922-1949》,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