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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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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互联网测定电视影响力是一项学术创新

作者: 闵大洪 发布时间:2010-09-19 15:47:00 来源:
  昨天(6月19日)下午,到梅地亚中心参加第三届中国电视网络影响力高峰论坛。我虽然是第一次参加这一活动,但关注这一成果却已连续三年。

  2007年4月,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国传媒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联合开展《中国电视网络影响力报告》课题,提出了“电视网络影响力”的概念,并初步构建了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2008年7月,课题组开发出国内第一套相关调查系统与平台;2009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接受“中国电视网络影响力的评价标准与体系”的专利申请,成为国内广播电视领域第一个软科学专利。可谓每年都前进一大步,其间课题组付出了持续的努力。2009年9月,南开大学加入课题组,现成为4家机构联手运作的大型年度课题,自身的影响力也逐年提升。我到了现场才知道,今年的内容又扩展至电影,因此准确的主题已成为“中国影视网络影响力”。

  电视迄今仍是中国受众数量最多、影响力最大的媒介。我们知道,收视率是反映电视观众收视行为和偏好的主要指标,长期以来在节目编排、广告投放决策以及电视节目评估中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于在实际运用中出现的弊病和不足,于是一些国家和地区引入了“电视节目欣赏指数调查”,即在收视率这个“数量”指标之外再设一个“质量”指标,以测量观众对电视节目的喜好与评价,成为品质导向的新指标,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收视率调查惟一指标和收视率单纯导向的状况。

  我国的收视率调查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在90年代中后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正好伴随中国电视业的发展历程。正是在90年代中期,互联网进入中国社会,并在随后短短16年中成为拥有4亿网民的新媒介,现在也已被视为“主流媒体”。互联网的互动性是其他媒介形态望尘莫及的,因此,通过互联网来测定电视的影响力,不仅成为可能,也成为互联网时代传播学界的一项创新之举。一个电视机构、一个频道、一个栏目,抑或一位电视记者或主持人,在互联网上的影响力可以折射其现实中的影响力。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网民在进行表达时,具有三个重要特点:慧眼(指观察细致)、毒舌(指评论尖刻)和长久而鲜明的记忆。因此,广大网民的口碑正是一种原生态的真实有效的评价。

  “电视网络影响力”试图通过新的评价指标的建立,完善现有的电视评价体系,为电视业的发展提供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科学依据。具体来说,这一指标体系是指电视机构、电视内容、电视人物和电视事件等在网络世界中所具有的知名度、被关注度、收视度以及美誉度。四大指标的加权平均之和即为最终电视网络影响力指数。在这项全新的研究中,算法设定、抓取手段、数据分析、权重分配等环节,决定着它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因此,要求课题组必须对互联网传播有着深入了解,对互联网手段运用有着到位把握。经过三年的的实践和完善,应该说,这一成果的水平不断提升,不论在研究方法上,还是体系建构上,都已打下了可信、可靠的坚实基础。

  纵观课题组三年来的成果,具有四个方面的意义:

  一、 确立了对电视进行评价的新指标体系,实现了通过一种新媒介形态对电视进行有效的研究;

  二、 尽管最终报告是以排行榜形式发布的,但整个研究可以深入了解观众对电视业全面的评价;

  三、给电视机构和电视人重要启示,如何在互联网时代进行全方位传播,以提升自己的影响力;

  四、给传播学者重要启示,如何以互联网为工具开展研究,在学术上有新的进步和建树。

  电视在数字时代、网络时代不断发展,互联网在新技术、新应用的推动下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因此,课题组要同时关注、跟踪两种媒介的发展,不断纳入新的评价因素,不断完善指标体系,这是一项持久的挑战性工作。课题组也要虚心听取业界、学界和广大网民对这一成果的评价意见、建议,使研究的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不断有所提升。

  我注意到香港的电视欣赏指数调查结果是按季度发布的,然后再出一个年度报告。我在此建议,可能的话,课题组不妨先就一些动态性较强的指标通过专业刊物和专业网站、频道发布季度报告,次年再发布完整的年度报告,因为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时效性很强。若能如此,一来可以为业界、学界和社会提供及时的研究成果,二来也可使业界、学界和社会更为持久地关注这项研究。